[中国纪检监察报]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中纪委释放强烈信号:收送一起查

  中国纪检监察报9月11日消息 , 2014年春节至2018年中秋节 , 黄俊在担任贵州省三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平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期间 , 多次收受10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30瓶茅台酒、17条高档香烟等名贵特产和礼金 , 其中4瓶是年份茅台酒(15年) 。 黄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

  日前 , 中央纪委公开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 黄俊案是其中之一 。

  “节点”亦是“考点” ,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 , 中央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保持高度警惕 , 强化教育提醒 , 强化监督检查 , 强化通报曝光 , 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 , 不断净化节日风气 , 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

  违规收礼送礼行为仍时有发生

  2013年至2019年 , 古小平在担任江西省瑞昌市委书记、九江市政协副主席、九江市政协副厅级干部期间 , 先后多次违规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所送红包礼金、紫砂壶、燕窝、冬虫夏草、高档白酒等节礼……8月23日 , 江西省纪委对4起厅级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典型问题作出通报 。

  梳理江西省纪委通报具体内容不难发现 , 4起典型问题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 , 不收敛不收手的结果是 , 这4名厅级领导干部全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党的十八大以来 , 中央三令五申狠抓作风建设 , 清风劲吹之下 , 节日文化渐渐回归了本位 。 然而 , 综观各地通报可以看出 , 还是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 , 顶风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

  原来只收受现金红包、实物 , 如今更多收取购物卡、代金券、支票、信用卡、存折、电子红包等 。 2015年中秋节和2016年春节期间 , 吉林省东丰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永林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李某所送节日礼金15000元;而2018年春节和中秋节期间 ,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九洪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张仁明则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1000元 。

  有的干部不仅自己收礼时间长 , 还向上级送礼 。 陕西省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敏 , 先后收受多名下属或服务对象所送礼金 , 共计26.3万元 。 2004至2013年 , 史敏均以拜年为由 , 先后10次送给铜川市委原书记冯新柱礼金共计10万元 。 史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 2019年4月 , 史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 取消其退休待遇 , 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有的甚至明目张胆索要节礼 。 2019年1月18日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运输部副主任王文泓擅自联系霍林郭勒车务段段长刘庆文 , 让其购买60盒牛羊肉并自行解决费用 , 王文泓将此事电话告知正在出差的局集团公司运输部主任陈伟杰 , 陈伟杰未予制止 , 事后分得22盒 。 陈伟杰、王文泓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降级处分 , 刘庆文所付购肉款及送货费22747.81元得以返还 , 但因其“送礼”行为 , 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看似小事 , 实则危害巨大 , 如果任其发展 , 将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 败坏社会风气 , 污染政治生态 , 决不能等闲视之 。 今年2月 , 上海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一起公职人员违规收受春节礼品问题 , 涉及收受礼品公职人员有54人 , 其中厅局级干部就有6名 , 所收礼品有农副产品、纪念邮册、美容卡、消费卡以及现金等 。 案件涉及的违纪人员数量、节礼种类之多 , 令人瞠目 。

  缘何不收敛不收手

  我国是礼仪之邦 , “礼尚往来”是人之常情 , 然而 , 一些党员干部却把“礼尚往来”变成“礼上往来” , 打着人情幌子收送节礼 , 其实内心暗藏着利益交换的期待 , 甚至就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

  在这种扭曲的利益交换中 , 送礼者往往是有求于人 , 抱着“投资”铺路的心态 , 逢年过节以“礼”相待、以“金”开道 , 打造自己的“朋友圈”“关系网” 。

  而收礼者则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封建残余的“官本位”思想 , 把公权力当成个人的私有物品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妇幼保健院药剂科原负责人包建忠在2013年至2017年的春节、中秋期间 , 利用负责药品采购工作职权 , 多次收受4家医药公司业务员所送礼金和购物卡 , 价值人民币2.9万元 。

  “‘节日腐败’蒙着‘人情’的面纱 , 看似温情脉脉 , 实则糖衣炮弹 。 许多当事人虽然深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要承受巨大的风险 , 一开始也极力拒绝 , 但在送礼者多次攻势之下 , 思想的开关还是松动了 , 最终把持不住、收下了礼 。 ”福建省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郑又贤认为 , 究其原因 , 往往源自三种心理:一是“功臣”心理 。 有些人认为 , 自己为党工作多年 , 付出很大努力甚至“功劳不小” , 收点拿点理所当然 。 二是“小节”心理 。 有人认为 , 过节收点礼是小问题 , 也是人之常情 , 无须大惊小怪 。 三是“侥幸”心理 。 有的认为 , 收受礼物是你情我愿 , 是私下交往 , 不容易引起组织上的关注 , 应当没事 。 必须反对并纠正这些心理 , 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

  除了个人行为 , 一些地方发生的大面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 根子在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 2018年7月 , 湖北省黄石市第十八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基建办主任陈中锐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 , 党支部28名党员中有20名给陈中锐送了礼金 , 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张凯未及时制止 。 2018年8月 , 陈中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市第十八中学党支部受到通报处理 , 张凯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我作为党支部负责人 , 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 , 落实不力 , 对支部党员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 对违规行为和问题不提醒、未制止 , 在此作出深刻检讨……”张凯在警示会上表示 。

  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零容忍”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 , ‘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治”等问题列入问责范围 , 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

  作为节日“四风”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 ,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 一向是各地持续治理、重点防范的重要内容 。

  对顶风违纪者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 湖南省日前启动专项整治 , 要求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收受红包礼金的 , 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红包礼金的 , 追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责任;对索要红包礼金的从重或加重处理 。

  坚持“收送一起查” 。 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发现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线索 , 建立专门台账 , 优先受理处置 , 既严肃追究收受者的责任 , 也追究送礼者的责任 。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仅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 , 对顶风违纪行为 ,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同时注重传导责任压力 , 督促相关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 强化日常监督 , 做到管在平常、严在日常、抓在经常 , 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

  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 , 针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 , 采取有力措施 , 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 。 辽宁省锦州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 , 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 , 承担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 , 盯住中秋、国庆重要节点 , 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 , 压实责任、作出安排 , 加强对违规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问题的治理 。

  过好“廉节” , 发挥文化的引领作用 , 往往事半功倍 。 9月5日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桥社区举办“清风明月守初心 廉洁中秋伴我行”廉洁中秋主题活动 , 党员干部和志愿者一边展示自己制作的“廉”字月饼 , 一边齐声朗诵廉洁中秋主题诗歌 , 引来社区群众纷纷点赞 。

  (原题为《收送一起查 , 严防“节日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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