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华」货车司机被拦停送路边摔倒老人去医院,老人家属要他赔钱( 二 )

玉奶奶受伤后入院治疗 , 医院诊断为“左肱骨远端粉碎性骨折” , 经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 。 玉奶奶家人觉得玉奶奶摔倒是因为老华开车过快 , 转弯时外力带倒了玉奶奶 , 应该承担玉奶奶的医药费等经济赔偿 。

老华却认为自己的车子没有碰到玉奶奶 , 玉奶奶可能是因为躲闪不及自己摔倒了 , 而且鉴定报告并未得出玉奶奶与货车存在100%的接触 , 凭什么要自己赔钱 。 双方协商无果 , 玉奶奶家人将老华告到法院 。

蔡甸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交通事故” , 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的规定 , 车辆与行人是否发生物理接触并不影响交通事故的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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