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国务院督查组:景德镇不动产登记存在不规范、乱收费现象( 二 )

摸清基本情况后 , 3日 , 督查组由暗访转入明查 。 景德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向督查组解释 , 徐女士夫妇的房屋属于回迁安置房并于2018年8月6日补缴了土地出让金 , 房屋性质已变为一般商品住房 , 但由于不动产登记工作不规范、系统更新不及时 , 对这类权利性质已发生变化的房屋 , 均仍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予以登记 , 并发放了不动产权证 。 督查组了解到 , 同类型登记错误问题在徐女士所在小区还有236户 。 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 不动产登记工作确实存在失误 , 未及时予以纠正并告知权利人 , 导致了“误解” 。 经督查组核查 , 不动产登记中心当即为徐女士办理了加名变更登记 , 颁发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 房屋权利性质也修改为“市场化商品房” 。

但不动产权证上的登记错误不止一处 。 督查组还发现 , 更正后的产权登记证书在面积一栏中 , 共用宗地面积已由原来的“11.4平方米”更改为“33980.2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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