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云南林职院原院长被双开:收受熊掌,与他人串供( 二 )

马洪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党性观念淡漠、党纪意识淡薄 , 其违纪行为性质恶劣 , 情节严重且涉嫌犯罪 , 应予以严肃处理 。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 , 经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 , 决定给予马洪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涉嫌犯罪问题及款物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马洪军简历

马洪军 , 男 , 汉族 , 云南华坪人 , 大学文化 , 1963年4月生 , 1981年12月参加工作 , 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1981年12月至1982年9月在云南省华坪县林业局工作;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在云南师范大学物理系物理专业学习;1986年7月至1987年8月任云南省讲师团凤庆县支教支队长;1987年8月至1988年5月在云南省林业学校任教;1988年5月至1991年10月任云南省林业学校团委副书记;1991年10月至1992年7月任云南省林业学校团委书记、教导处副主任;1992年7月至1995年4月任云南省林业学校学生科科长;1995年4月至2004年11月任云南省林业学校副校长(副处级);2004年11月至2005年6月任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处级);2005年6月至2010年10月任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正处级);2010年10月至2012年7月任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正处级);2012年7月 , 任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副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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