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一表商代购名表逃税300多万元获刑三年半
南京一表商代购名表逃税300多万元获刑三年半
新华社南京9月2日电(采访人员赵久龙)从香港代购名表167块 , 偷逃税款307万余元 , 手表店老板刘杰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 。 8月30日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杰走私普通货物案 , 当庭撤销一审判决 , 判处刘杰有期徒刑3年6个月 , 并处罚金50万元 。 走私偷逃税款307万元予以追缴 , 上交国库 。
听到判决结果 , 被告席上的刘杰当庭哭起来 , 不住地说着“谢谢” 。 此前 , 一审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刘杰有期徒刑10年 。 对于这起备受关注的代购案 , 江苏高院联合新闻媒体客户端全程直播庭审实况 。
今年32岁的刘杰是南京市秦淮区腕时计钟表销售中心负责人 。 2015年以来 , 她在网上结识在香港销售手表的林立某等4人(另案处理) 。 得知林立某等人有“门道”可轻松避税 , 刘杰与另外4人合伙做起手表代购订单生意 。 刘杰搜集客户需求 , 将需购买的手表品牌、型号发给林立某等人 , 双方再确定“水客”通过旅检渠道 , 将手表从香港携至深圳 , 再邮寄到境内其他地区 。 去年8月 , 刘杰被警方抓获 。 法院审理查明 , 刘杰采用上述方式 , 走私167块手表入境销售 , 偷逃应缴税款合计307万余元 。
今年4月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杰有期徒刑10年 , 并处罚金310万元 , 走私偷逃税款307万余元予以追缴 , 上交国库 。 江苏高院二审审理认为 , 一审法院认定刘杰为主犯不当 , 量刑过重 , 根据其在走私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 , 应认定刘杰为从犯 , 依法可减轻处罚 。 在法院审理期间 , 刘杰如实供述罪行 , 有坦白行为且认罪悔罪 , 积极退缴涉案税款 , 依法可从轻处罚 , 江苏高院遂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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