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履职不力,武汉两名干部受处分( 二 )


 【处分】履职不力,武汉两名干部受处分

▲▲ 【处分】履职不力 , 武汉两名干部受处分▲▲

吴照贺在担任区人防平战结合管理所所长期间 , 不正确履行职责 , 对辖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登记备案情况未认真监督检查、依法处理 。 吴照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

条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 ,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 , 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 , 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 , 给予开除处分 。 ”

执纪者说

构筑好人民防空“地下长城”是党和国家赋予民防人的神圣使命和光荣职责 。 吴照贺等人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危 , 未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 违反了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 全市人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 查“病灶”、找“穴位” , 全方位“把脉问诊” 。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 推动人防部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 构建人防系统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 , 从源头上防范人防系统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

武汉广播电视台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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