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校闹”,守护校园安宁(人民时评)

  通过依法治理还学校一片净土 , 是形成良好教育生态的应有之义

  一段时间以来 , 因学校安全事故等引发的校闹事件时有发生 , 个别人把闹当做了与学校讨价还价、获取更大利益的手段 。 针对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 教育部等五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 , 强调构建从加强预防到依法惩治 , 再到多部门合作、形成共治格局的完整治理体系 。

  校闹现象的存在 , 侵害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 挑战了法律底线 。 面对校闹 , 有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出于各种原因 , 没能严格依法办事、果断处置 , 而选择息事宁人甚至花钱买平安 , 进一步助长了这股歪风邪气的蔓延 。 长此以往 , 结果只能是让学校承担其不应承担的责任和压力 , 以至于一些学校不敢正常开展体育教学、课外活动等 , 甚至不敢正常批评教育学生 。

  杜绝校闹 , 要注重抓校园安全的源头预防 。 由于实践中校闹的主要诱因是学校安全事故纠纷 , 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就显得非常重要 , 应努力做到不出事故或减少事故 , 从源头上消除校闹行为 。 这也是对学生最基本的关心爱护 。 为此 , 《意见》强调加强学校安全事故预防 , 要求各有关部门、各级学校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 , 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各项制度、机制 。 这不仅意味着要压实学校的安全责任 , 加强对学校校舍、场地、消防、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等事项的监管 , 而且在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投诉机制等方面也须同步着力 。

  面对个别家长的过激行为 , 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十分关键 。 现实中 , 一些学校处置应对不专业、不到位 , 受伤害方与学校易产生对立情绪 , 往往难以达成一致 。 同时 , 由于诉讼途径费时长、程序多、成本高 , 许多受伤害方不愿意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 进而给校闹埋下了隐患 。 为此 , 《意见》强调第三方机构在纠纷化解中的作用 , 同时要求以保险机制为核心建立多元化的损害赔偿机制;学校则应积极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化解纠纷 , 确有责任的要依法、及时进行伤害赔偿 , 消除校闹的潜在诱因 。

  除了疏也要堵 , 治理校闹必须坚守法治底线 。 无原则的花钱消灾往往为校闹现象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 此次《意见》明确禁止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行为 。 例如 , 规定在相关责任明确前 , 学校不得赔钱息事;为避免个别人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片面加重学校责任 , 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纠纷处理 。 同时 , 对于校闹中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 , 应坚决依法予以惩处 , 对其实现有力震慑 。 依法办事 , 才能为学校安心办学、静心育人筑起法治的防护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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