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男子上网死亡12小时无人知 涉事网吧被判担责10%
长沙晚报8月29日讯(全媒体采访人员 朱炎皇 通讯员 刘笑贫)男子阿华(化名)在网吧内上网身亡 , 侧坐座椅上12小时无人发觉 。 死者家属将网吧告上法庭 。 网吧要担责吗?今日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通报了案情 。
2018年4月某天12时30分许 , 阿华来到开福区某网吧上网 。 1小时后 , 阿华靠在网吧座椅上未再移动 , 电脑桌面也未发生变化 。
次日凌晨1时许 , 网吧工作人员打扫卫生时 , 发现阿华斜靠在座椅上 , 左手全部淤青 , 推他也无反应 , 立刻报警 。 不久 , 120急救人员、民警、法医等人员赶到现场 。 经法医确认 , 阿华系突发疾病死亡 , 排除他杀嫌疑 。
阿华的家属认为 , 该网吧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便将该网吧起诉至开福区人民法院 , 要求其赔偿38.6万余元 。
原告阿华的妻子、孩子诉称 , 被告网吧未按照其巡视制度进行巡视 , 存在管理疏忽 , 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让阿华错过了抢救时机 , 应承担相应责任 。 其中 ,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 , 被告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 , 即38.6万元 。
被告网吧的老板辩称,死者身亡 , 与被告作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无因果关系 。 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缺乏依据 。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对外提供上网服务的营利性机构 , 在其经营场所范围内应负有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 。 网吧装有监控设备 , 亦设有巡查制度 , 阿华登录1小时后即靠在网吧座椅上未再移动 , 电脑桌面亦未变化 , 被告未发现异样 , 及时组织抢救 , 故被告存在一定过错 。 根据本案实际情况 , 法院酌定被告承担10%的责任 。
综合本案证据 , 法院核定原告损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为723540元 。 由被告承担10%即72354元 。 考虑到本次事故确实给原告造成一定精神损害 , 法院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3000元 。 法院判决 , 被告网吧向原告赔偿75354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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