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红颜知己”屡伸贼手 落网竟是“抠脚大汉”

  “红颜知己”屡伸贼手 落网竟是“抠脚大汉”

  本报讯(采访人员 韦薇 通讯员 韦姗婷 陈相)上林县41岁男子李某宾伪装为女性 , 以谈恋爱、结婚相亲为名 , 在网络上与男网友聊天 。 在骗取对方信任后 , 李某宾就编造各种借口盗窃、诈骗钱财 。 近日 , 上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宾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 并处罚金5000元 。

  2018年9月 , 上林县大丰镇男子李某宾伪装成女性 , 以“刘凤青”之名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 , 与镇圩乡男子陆某某搭上线 。 两人在微信中聊得火热 , 成为无话不谈的知己 。

  当年11月11日 , 两人相约在上林县城见面 。 经过寒暄、逛街、吃饭等一系列“互动”预热 , 当天傍晚 , 两人来到县城某宾馆 。 在宾馆房间内 , 李某宾让陆某某先去洗澡 , 随后趁机翻看陆某某的随身物品 , 发现钱包并从中盗走3400元现金后逃离宾馆 。

  事发后 , 陆某某向上林警方报案 。 民警经3个多月的研判追踪 , 最终锁定李某宾 。 不久 , 李某宾落网 , 警方当场缴获女性衣物、用品及1部盗窃得来的蓝色手机 。

  李某宾供认 , 他数次利用男性“猎艳”心理 , 伪装成女性骗取对方好感、信任 , 继而寻找机会盗取对方钱财 。 2016年12月 , 他以同样的方式盗走袁某某200元现金和1枚戒指;2019年1月 , 他又故技重施 , 盗取罗某某的1部手机 。

  此外 , 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 , 李某宾还通过伪装成女性与被害人刘某某、冯某某等5人通过网络聊天至谈婚论嫁的程度 , 然后与刘某某等人在上林县约会 , 并以带回女方家需要封红包和买礼物等为由 , 先后骗取刘某某、冯某某等5人现金共计4650元 。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李某宾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诈骗罪 , 其具有坦白的从轻情节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 并处罚金5000元 。 责令被告人李某宾退赔受害人袁某某、陆某某等8人共计957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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