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警方:“网友称遭强奸报案后被警察威胁”系不实信息
中新网8月29日电 针对“网友称遭强奸报案后被警察威胁”一事 , 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官方微博昨日发布通报称 , 此为不实信息 , 公安机关将对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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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官方微博
通报称 , 网民余某某于8月25日通过个人微博发布信息 , 称遭暴力侮辱强奸 , 报案后有警察对其威胁 。 霸桥分局调查后发现系不实信息 , 公安机关将对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通报称 , 经警方调查 , 余某某与金某某系婚外男女朋友关系 。 8月20日20时许 , 余某某邀请金某某为其过生日 , 另一男性朋友王某作陪 , 三人一起就餐饮酒 。 餐毕 , 金某某开出租车将王某送回家后 , 在车上 , 金某某要求与余某某发生性关系 , 遭余拒绝 , 遂两人发生争执、撕打 , 并互有受伤 , 余下车后用砖块将车前挡风玻璃砸碎 。 次日(21日)11时20分左右 , 余某某在医院看病期间电话报警称遭人殴打 , 报案时其并未称“遭到暴力侮辱强奸” 。 21日12时左右 , 余某某偕同金某某二人共同前来派出所配合调查 。 约2个小时后 , 余某某突然表示遭到金某某“暴力侮辱强奸” 。
警方对此高度重视 , 随着继续开展深入地调查取证 , 发现事件与余某某陈述出入较大 , 要求余某某真实陈述相关情况 。 警方在掌握充分证据后 , 无法认定“暴力侮辱强奸”的事实存在 。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通报提到 , 报案人余某某于25日通过个人微博发布信息称遭侮辱暴力强女并诬称遭到民警威胁 。 霸桥分局迅速核查案件真实情况及接处警过程 , 8月28日依法传唤余某某 , 余某某已表示认识到其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错误 。 公安机关将对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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