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锐评】自贸区再扩容 中国持续为经济全球化注入正能量

  中国周一(26日)公布新增的自贸试验区名单 , 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6省区入围 , 全国自贸试验区增加到18个 。 中国再次用实际行动告诉世界:将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 , 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 为经济全球化持续注入正能量 。

  自2013年中国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以来 , 自贸区已向全国复制推广了五批171项改革试点经验 , 累计新设企业60多万家 , 外资企业近4万家 , 以不到全国万分之二的面积 , 吸收了12%的外资、创造了12%的进出口额 。 自贸试验区的政策红利正在持续释放 。

  此次增设的6个自贸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 , 围绕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 , 提出了各具特色的具有系统性、集成性的改革试点任务 。 如山东侧重发展海洋特色产业;江苏着力于提高境外投资合作水平;广西自贸区主要是打造对东盟合作先行先试示范区;河北支持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开放发展;云南侧重于创新沿边跨境经济合作模式;黑龙江建设面向俄罗斯及东北亚的交通物流枢纽等 。 它们将结合区位优势对国家发展战略进行探索 , 逐步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

  此前一周 , 《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公布、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正式揭牌 。 在如此短的时间内 , 中国密集推出三项重大开放举措 , 展示了深化改革开放的坚定信心与决心 , 将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发挥重要的示范带头作用 , 为中国经济发展增添新引擎 。

  当前 , 中国正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转向更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 。 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新增6个自贸试验区 , 为推动这一开放的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平台 。 比如 , 临港新片区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 , 以降低企业门槛 , 并允许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 , 方便企业解决纠纷;深圳先行示范区将取消不必要的贸易监管、许可和程序要求 , 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 。 这些首创性政策安排表明 , 中国正在扎实稳步地推进制度型开放 , 并根据实践将这些安排应用到更多的城市 , 从而带动长三角、粤港澳乃至全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

  人们看到 , 虽然一年多来美方挑起并升级经贸摩擦 , 但中国仍按照既定节奏与安排 , 不断自主扩大开放 , 继续成为推动经济全球化与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强大引擎 。 从今年3月《外商投资法》公布 , 到6月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再瘦身 , 再到8月密集出台关于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增设自贸试验区的政策文件 , 中国承诺的对外开放措施一一落地 , 言必行 , 行必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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