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认罪认罚从宽并非花钱买刑( 十 )

2018年1月20日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 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原队长聂李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 缓期两年执行 。 而此前 , 聂李强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

资料显示 , 2016年1月的一个深夜 , 聂李强手持铁锤行凶 , 造成回家路上的两姐妹死伤 。 幸存的妹妹经法医鉴定 , 属重伤二级 , 伤残程度八级 , 落下终身残疾 。

此案承办法官告诉《法制日报》采访人员 , 从案情来看 , 聂李强的所作所为的确称得上罪大恶极 , 而二审法院之所以判决“死缓” , 一是因为他具有自首情节 ,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是聂李强家属赔偿了受害者家属90万元 。

从刑罚的基本功能看 , 除了惩罚、教育、警示 , 还有弥合社会关系的作用 。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 ,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 , 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 , 可以减少一定比例的基准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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