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京“被代言”广告 索赔30万

  吴京“被代言”广告 索赔30万

  本报讯(采访人员 宋霞 见习采访人员 韩世容)昆明街头散发的刊物中出现演员吴京“代言”的男科疾病广告 。 吴京认为发行该刊物的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和名誉权 , 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30.5万元 。 昨天 , 西城法院审理此案 。

  2018年7月 , 吴京方发现昆明某医院在其主办发行、刊印和散发的《云南男人》刊物中擅自使用吴京的肖像 , 并配以“仅需7天 , 重回年轻态做最猛的战狼”等广告语 。 另在该刊物内有大量其他男性疾病广告 , 此外还有该医院的联系电话、QQ咨询、官方网站、地址等 , 商业目的明显 。

  原告认为 , 此种侵权行为极易使读者误认为吴京接受过类似的男科治疗 , 或双方存在合作关系 , 然而这与事实严重不符 , 极易使刊物的读者对吴京产生否定性评价 。 该医院严重侵犯了吴京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 故要求医院立即停止发放带有吴京肖像的《云南男人》刊物 , 赔偿吴京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5000元 , 共计3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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