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碰童工“高压线”!上海一企业招用童工被罚2.5万元

  工人日报讯(采访人员 钱培坚 通讯员 姜东锋)使用童工是不可碰触的“高压线” , 但仍有少数企业违规招用童工 。 近日 , 《工人日报》采访人员从上海黄浦区劳动监察部门获悉 , 该部门接到一名打工者举报 , 称该区一美发店以招收学徒工为名拖欠其10天的劳动报酬 。 经过调查取证 , 劳动监察部门发现该单位不仅拖欠劳动报酬 , 还招用2名童工 , 于是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 共计处罚2.5万元 。

  在这家位于黄浦区云南南路188号的名尚美容美发店里 , 劳动监察人员找到了举报者的上班打卡记录 。 劳动监察人员发现 , 举报人王某出生于2003年7月11日 , 于今年5月20日被招录时不满16周岁 , 系童工 。 他上了10天班后 , 已返回监护人身边 。

  小王说 , 公司说他上班时间太短 , 才10天 , 根据公司规定 , 不发工资 。 后来小王说去举报 , 公司才给了他100元钱 。

  美发门店负责人则辩称 , 他们招录的并不是正式员工 , 只是学徒 。 其只负责打扫等辅助类工种 , 工资满月才发 。 “当时小王没带身份证 , 他们也没有去核实他是否年满16周岁;至于没发工资 , 是因为小王离职的时候 , 还没到正式发工资的时间 。 ”

  不过 , 劳动监察人员在翻阅该单位的相关记录时发现:该单位2018年5月28日招录的另一名学徒工小吴 , 当时同样未年满16周岁 。 目前 , 小吴已满16周岁 , 仍在该店工作 。 经过当面核实取证 , 最终确认该商家实际非法使用2名童工的违法事实 。

  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经查实 , 该单位使用了2名童工 , 黄浦区劳动监察部门对该单位共计处罚2.5万元 。 此外 , 劳动监察部门还责令该单位支付当事人10天的劳动报酬1337元 , 并督促美发店与小吴签订合同 , 并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

  采访人员在采访中发现 , 近年来 , 企业招用童工现象时有发生 。 专家指出 , 童工现象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 , 就是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 , 贫困家庭的孩子辍学外出打工以补贴家用 。 而且 , 因为未成年人好管理、报酬少 , 个别企业见利忘义 , 置国家法规于不顾 , 昧着良心使用童工 。

  对此 , 黄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提醒用工单位 , 招聘时不要为贪图一时的降低用工成本 , 忽视对劳动者实际年龄的审核把关 , 甚至心存侥幸 。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则表示 , 由于童工没有经过相关培训 , 安全意识相对较弱 , 工作中也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 而童工在发生伤残事故后 , 维权之路并不顺畅 。 因此 , 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 应切实履行好自己的监护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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