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还领养老金?这个漏洞得堵上

  导读

  坐牢了还能养老金 , 这种蹊跷事儿不是个案 , 仅浙江台州一地就排查出此类案件475件447人 , 涉案金额457万余元 。

  依据相关规定 , 被判刑人员收监执行期间 , 必须停发基本养老金 。 待服刑期满后 , 由本人提出待遇领取申请 , 社保机构于其服刑期满后的次月为其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 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 。

  规定如此清晰 , 发案却如此普遍 , 漏洞何在?

  坐牢到了退休年龄 , 开始领养老金

  2018年10月 , 台州市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朱贵亚等人在查阅资料时发现 , 泮汉龙从判刑收监执行开始 , 养老金一直未停发 。

  据调查 , 1952年出生的泮汉龙 , 在2012年年满60岁时开始享受退休待遇 。 2014年 , 泮汉龙因贩卖毒品8次 , 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 , 刑期从2014年10月至2023年10月 。 泮汉龙作为退休人员 , 退休时每月领到养老金为2828元 , 且逐年上涨 。 到去年10月发现时 , 泮汉龙每月能领到养老金3650元 , 累积已领取养老金16万余元 。

  虽然发现的是个案 , 但让朱贵亚一下子警觉起来 。 还有没有其他类似情况?

  朱贵亚与业务部门一起 , 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软件 , 设定“犯罪时年龄50周岁以上”“一审判决时间2015年1月1日以后”等特定条件 , 从仙居3000多条刑事案件数据中 , 排查出50周岁以上的判实刑人员31个 。

  随后 , 他们将刑事数据库与养老金发放数据库比对 。 在仙居县社保中心的配合下 , 逐个核实31名服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 , 初步查出23人应停发未停发 , 2人判实刑后被监外执行不需要停发 , 3人在省社保系统排查下已移交本县停发 , 另外3人未曾领过基本养老金 。

  部门信息壁垒惹的祸?

  办案检察官核实时发现 , 由于社保等部门缺少判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与司法机关沟通不畅 , 导致养老金违规发放 。 仙居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 并成功办理浙江首批基本养老金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

  “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 ”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孔璋表示 , 针对基层检察院发现的线索 , 从2018年12月开始 , 台州市检察机关及时组织了全市范围的排查 , 针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 依法监督主管部门停止违规发放 , 并追回相关损失 。

  经过近半年的系统排摸 , 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类似案件共475件 。 截至目前 , 相关人员已停发并追扣、调整基本养老金 , 已追回360余万元 , 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中 。

  同时 , 台州尚有1339个50周岁以上外市人员(其中外省851个)在台州犯罪的线索需要移送给各地人社局核查 。

  台州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 , 此类案件的发生 , 主要是部门数据信息不共享 , 导致基层社保系统执行难 。

  部门联合封堵制度漏洞

  为寻根治源、封堵制度漏洞 , 台州五部门已联合拟定《台州市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联合处置工作机制》 , 对这一领域工作进行规范 。

  “公、法、检、司和人社局五部门联合建立相关机制 , 加强数据共享与信息对接 , 将为这项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保障 。 ”

  台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主任武东说 , 联合处置机制可解决涉刑退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窄、养老保险待遇处置滞后、发放后追回难等问题 , 形成信息共享、合作共赢的工作格局 。

  据介绍 , 五部门还将以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 , 通报工作情况 , 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 不断完善监督体系 , 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序 。

  孔璋认为 , 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 , 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侵害国家利益 , 也损害了社会公平 , 危害了司法正义和严肃性 。 法律专家建议 , 应尽快打破“肠梗阻” , 在全国范围构建起信息共享机制 , 及时封堵违规发放养老金的漏洞 。

  来源:《半月谈》2019年第15期

  半月谈采访人员:王俊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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