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窜多地“劳务碰瓷”犯罪集团27人获刑

  一流窜多地“劳务碰瓷”犯罪集团27人获刑

  新华社银川8月19日电(采访人员张亮)采访人员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 孙晋勇等27人“劳务碰瓷”一案二审公开宣判 , 这一流窜多省区以“劳务碰瓷”为手段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2年6个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 。

  法院审理查明 , 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 , 被告人孙晋勇等27人在陕西省、山西省、宁夏彭阳县等地的煤矿企业生产工地 , 以务工为名与煤矿的外包企业项目部签订合同或以口头约定后开始“上班” , “上班”不久便消极怠工、滋生事端 , 故意让用工企业辞退或借故离开 , 然后自定标准向用工企业索要“工资”“误工费”“车费”等费用 , 被拒绝后又以“农民工”讨薪为由 , 采取聚众到煤矿企业及其管理部门、政府信访部门上访或者以上访相威胁的手段实施敲诈 , 先后作案19起 , 涉案总金额214万余元 。

  原审法院判处孙晋勇等27人犯敲诈勒索罪 , 分别被判处2年6个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责令追缴违法所得214万余元发还被害人 。 一审宣判后 , 孙晋勇等24人不服提出上诉 。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 , 原判认定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适用法律正确 。 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予采纳 , 遂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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