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技术进步 “强制技术转让”是无稽之谈

  “强制技术转让”是无稽之谈(钟声)

  以所谓的“强制技术转让”抹黑中国 , 美国一些人兴味盎然 , 乐此不疲 。 对此 , 国际社会和美国国内质疑之声不断 , 工商企业界更是不屑一顾 。 但美国一些人沉迷其中难以自拔 , 不时扯着嗓子鼓噪一番 。

  中国政府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早已明示 , 不以技术转让作为批准外商投资的条件 。 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很高 , 而中国这一承诺事实上超过了该协议的要求 , 是绝大多数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在多边贸易体系下没有作过的承诺 。 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外国企业必须转让技术给其中国合作伙伴 。

  企业之间的技术转让 , 是国际经济合作中正常的商业行为 。 外国企业与中国合作伙伴按照市场原则开展技术合作 , 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 是市场主体间互利共赢的自主选择 。 企业出于成本效益考虑提出的正常谈判要求 , 属于企业的议价权利 , 理应保护 。 即使外方认为中企具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 也完全可以依据国际规则 , 走反垄断申诉和诉讼途径加以解决 。

  试问 , 有哪家外国企业会自虐式地跑到中国来做赔本的、被强制的生意?国际有识之士指出 , 美国一些人四处兜售“强制技术转让”的说辞 , 既违背商业伦理 , 也侮辱了外国企业家的智商 。 投入与产出 , 从来都是互为因果的 。 技术的革新与互通是生产力发展的原动力 , 通过转让部分技术有效回收创新成本、打开市场 , 为新技术研发提供后续支撑 , 是跨国公司的常规运作模式 。 更何况 , 在优胜劣汰、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 , 不拿出先进的技术 , 市场份额、商业利润缘何而起 , 从何而来?就这样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市场规律和经济常识 , 美国一些人却能挑起事端 , 岂非咄咄怪事?!

  欧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丹尼尔·格洛斯一语中的 , 中国的技术进步才是一些人炒作“强制技术转让”的重要原因——“从前 , 西方企业很愿意转让技术 , 因为它们认为中国合作伙伴无论如何没有能力吸收和掌握那些技术 。 可是随着中国理工科本科毕业生人数超过美国和欧洲的总和 , 上述预期破灭了 。 ”

  中国有近14亿人口的庞大市场 , 有全球规模最大、最具成长性的中等收入群体 , 中国欢迎外国企业来华投资兴业 ,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 , 都不会设置技术转让门槛 。 外国企业与中国企业开展科研合作、技术转让 , 绝不是什么“城下之盟” , 而是市场规律的作用 , 是利益驱动的结果 , 其目的在于占据更大市场、创造更多利润 。

  中国的“强制技术转让”纯属子虚乌有 , 美国的“强制技术不转让”倒是白纸黑字 。 他们阻挠中国企业投资美国科技公司、限制对华高科技出口、动用国家力量对中国民营高技术企业进行无端打压 。

  美国一些人的如意算盘是 , 既要享受他国市场的红利 , 又要永久占据“技术霸主”宝座 , 将他国压制在全球价值链的低端 。

  真相终会大白 , 公道自在人心 。 奉劝美国一些人收起造谣生事、强词夺理的把戏 , 要知道 , 泼脏水的“技术”再高超 , 其无稽之谈也能被世人所识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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