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个“免费冰激凌” 男子获刑8个月( 三 )

  公诉机关认为 , 根据被告人隋某所具有的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 , 建议判处隋某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 。

  最终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 , 公诉机关指控隋某犯妨害公务罪的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指控罪名成立 , 量刑建议适当 , 应予采纳 。

  鉴于隋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 , 依法应从重处罚 。 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且认罪认罚 , 依法可从轻处罚 。 最终隋某因犯妨害公务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

  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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