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0万!长沙警方开出首张“反恐罚单”

  只顾开门营业赚钱 ,

  却不登记旅客信息 ,

  长沙市雨花区一家酒店

  因置安全责任于不顾 ,

  屡次发生不落实住宿登记制度受到处罚 。

  8月16日 , 雨花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规定 , 对该酒店处以10万元罚款 。 这也是《反恐法》实施以来 , 长沙警方开具的首张巨额罚单 。

  7月29日 , 雨花公安分局高桥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某酒店进行检查时 , 发现酒店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情况,并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 要求酒店立即整改 。

  

罚款10万!长沙警方开出首张“反恐罚单”

----罚款10万!长沙警方开出首张“反恐罚单”//---- http://www.caoding.cn

  (图源政法频道)

  8月15日 , 民警对这家酒店再次进行检查 , 发现该酒店仍有旅客身份未进行查验登记 。 根据《反恐法》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 警方依法对该酒店处以10万元罚款 , 对酒店负责人严某处以1000元罚款 。

  

罚款10万!长沙警方开出首张“反恐罚单”

----罚款10万!长沙警方开出首张“反恐罚单”//---- http://www.caoding.cn

  (图源政法频道)

  “反恐工作人人有责 , 处罚不是目的 , 而是为了提高大家的反恐意识 。 ”长沙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 反恐怖主义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绝不能视同儿戏 , 更不能掉以轻心 。 反对恐怖主义是一项需要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做好的重要工作 , 不论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 还是公民个人 , 都有义务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 下步长沙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反恐法》持续加大打击查处力度 , 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

  法律链接

  《反恐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 , 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 。 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 , 不得提供服务 。

  《反恐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 , 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 , 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 ,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 , 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

  来源:红网、政法频道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