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为有偿救援点赞!违规“驴友”应该为自己的任性埋单

  前不久 , 安徽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指定资金账户收到来自“驴友”王某某亲属代其汇入的救援费用3206元 。 这是自去年7月1日《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颁布以来 , 首例“驴友”为自己的任性违规行为埋单 。 事实上 , 本次救援费用远不止这些 , 据黄山风景区工作人员介绍 , 此次救援累计发生费用15227元 , 其中有偿救援费用3206元 , 由当事人王某某承担 。

  近年来 , “驴友”违反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有关规定进入一些旅游禁区游玩导致遇险、且被社会救援的事例屡屡发生 , “救援费用由谁埋单”的讨论也是此起彼伏 。 2011年四川四姑娘山 , 14名驴友违规进山后失联 , 当地开展了数天的营救 , 当时还是国家重点扶贫县的小金县政府为此承担了约10万元以上的救援费用 。

  以往 , 针对此类非正常旅游行为的救援和其他正常旅游行为一样都是免费的 , 实质上造成驴友个人的“任性”由社会埋单 , 有失公平 。 每一次救援都是有成本的 , 会动用社会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 如果对非正常旅游行为长期无偿救援或者大幅减免救援费用 , 等于鼓励、助长这种低成本的违规行为滋生蔓延 。 一些风景区的非正常旅游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 , 甚至发生险情了还“前赴后继” , 与免费救援现象的存在不无关系 。

  建立有偿救援制度 , 增加“驴友”的违规成本 , 既是为了体现社会公平 , 也是为了保证游客的个人安全 。 至少 , 一部分驴友会在违规探险前考虑一下能否承担得起、愿意承担高昂的救援费用再出发了 。 这也将避免给社会公共资源造成浪费 , 将有限的救援力量和资金投入到正规旅游行为的救援保障中 。 对于违规旅游行为的救援必须有偿化、常态化 , 黄山景区的经验值得推广!(半月谈评论员: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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