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王永征受贿案一审宣判
新华社济南8月16日电(采访人员潘林青)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新通报,16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王永征受贿案 。 对被告人王永征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查封、扣押受贿所得款物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 。 王永征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永征利用担任泰安市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泰安市岱岳区区长、区委书记,泰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土地开发、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14万元 。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永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 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推荐阅读
- 书记之声 ▏天门市委书记庄光明:三送行动+三链招商,打好”疫后”经济发展战
- 山东青岛:市委书记“开直播”与诸多企业家“话未来”
- 山东省第九批援藏干部人才领队马金栋 带队赴山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 德百温泉旅游小镇获“山东省精品旅游先进单位”殊荣
- 滨州市委书记佘春明原声视频:市之强,强在实体经济
- 安丘市委书记李新阁主持召开镇街区专题调度会议
- 2020年山东省第一批优选项目,这个项目不简单
- 最新!山东省中学排行榜,前三甲无可厚非,但谁第一有争议?
- 晋城市委组织部深入我县调研党员教育工作
- 市委政法委专题调研溧水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及非诉讼机制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