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68年前一同上了战场,68年后一道签下遗体捐献同意书

  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采访人员 张苗 通讯员 邹芸 方彩霞

  正在树兰(杭州)医院心内科住院的黎奶奶(化名),前不久,委托了自己的女儿替自己和老伴儿签署了两份同意书——同意遗体捐献 。

  黎奶奶说:“我的从医生涯告诉我,现今还有太多没有被攻克的医学难题,遗体捐献是我现在唯一能为医学事业做的贡献 。 ”

  冯爷爷(化名)说:“既然是我夫人做的决定,我愿意支持她,也愿意陪她” 。

  原来,87岁的黎奶奶和冯爷爷是一对参加过抗美援朝的离休老干部 。 黎奶奶曾经是抗美援朝的一线卫生兵,14岁就开始跟随大部队,回想起曾经战火琉璃的岁月,让黎奶奶一心只想扑在医学事业,救人于危难,所以即便是在自己生命垂危之际,被抢救后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怎么样,捐献的事儿办好了吗?”

  只见黎奶奶的女儿贴近耳朵说:“妈,所有手续都办好了,您放心吧!”

  黎奶奶在半年前就查出了脑梗,而前段时间又突发心梗入院,心梗+脑梗的病情让黎奶奶的病情变得十分危急,可是黎奶奶一心想的却是如何尽快落实三年前就商量好的决定——遗体捐献 。

  再三确认自己所有的签字和检查完毕以后,黎奶奶告诉自己的女儿说:“我放心了,没有遗憾了” 。 这时,默默守在黎奶奶病床旁边的冯爷爷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

  黎奶奶女儿说,自己的父亲曾是一名警卫员,也是十几岁就开始参军,两个老人为部队工作了一辈子,奉献了一辈子,直到离休后才回到自己的家乡,对于老人的所有想法,姐弟两个都表示完全尊重 。

  什么是遗体捐献?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

  遗体捐献该如何办理?

  1、遗体捐献要遵循无偿、自愿原则,需要捐献者直系亲属签字同意 。

  2、捐献者需要一个委托执行人,在捐献者死亡后,由委托执行人及时通知当地红十字会 。

  3、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

  4、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采访人员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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