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恶意注册商标 罚款将有规可依

  人民网北京8月15日电 (采访人员林露)苦心经营多年的自媒体账号却被他人注册成为商标 , 近期 , 多位B站(哔哩哔哩)视频博主遭遇了“抢注商标”的难题 。

  8月3日 , 一条题为《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维权的!》的网络视频在B站上引发网友关注 , 视频发布人“敬汉卿”拥有532.4万“粉丝” , 却被一家公司告知 , “敬汉卿”三个字已被该公司注册为商标 , 敬汉卿本人无法再使用此名字 。

  在敬汉卿收到的“侵权通知函”中 , 对方强调如若敬汉卿不改名 , 他们会委托律师函要求各大视频平台查封敬汉卿相关账号 。 据了解 , 商标权人“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 , 成立于2017年 。 成立后不到一个月 , 知桥公司申请了3个不同的商标 。 此后 , 基本每个月都申请几个完全不重样的商标 。 截至2019年7月3日 , 该公司一共申请注册了103个商标 , 除了敬汉卿 , 还有一些知名网红的ID也被这家公司注册了商标 。 比如 , 搞笑辣条哥、农人丫头等 。

  对于商标恶意抢注问题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高度重视 。 据条法司司长宋建华介绍 , 为了进一步规制恶意申请和囤积注册行为 , 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 2019年4月23日 ,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 , 围绕规制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等行为和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惩罚力度两个方面对《商标法》进行了个别条款的修改 , 将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

  据介绍 , 修改后的《商标法》加强了对恶意注册的打击力度 , 增强商标使用义务 , 明确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 应当予以驳回” , 并对恶意注册、恶意诉讼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 , 这些将对规制抢注行为产生积极影响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为进一步落实本次《商标法》最新修改 , 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研究制定部门规章《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 , 并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若干规定》内容包括修改后《商标法》第四条的具体适用情形和考虑因素 , 以及明确针对恶意注册进行警告、罚款的适用情形和罚款幅度 。

  采访人员查阅该规定发现 , “摹仿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申请商标注册 , 攀附他人商誉;抢先申请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不当攫取他人商誉;明知或应知存在其他在先权利 , 但仍抢先申请注册与其相同、相近似的商标;重复申请商标注册 , 明显具有不正当目的;短时间内大量申请商标注册 , 明显超过合理限度;申请商标注册缺乏真实使用意图 , 没有对商品或者服务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实际需要”等行为都将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 , 并将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 “取得商标注册的 , 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 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 ”

  此外 , 该规定还鼓励社会公众对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予以举报、监督 。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 , 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举报 。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 , 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销申请 ,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撤销 。 ”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向采访人员表示 , 后续将根据法律修改内容和意见反馈情况进行完善后尽快出台 , 使《商标法》的修改内容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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