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最囧小偷:钱没偷到反“赔”600元,还要坐牢9个月……

  四川在线消息(郑波 范芮菱 采访人员 任鸿)王某因生活拮据“重操旧业”入室盗窃 , 不料被主人游某逮个正着 。 为逃脱 , 王某主动扔下600元 , 却还是被警方抓捕归案 。 近日 ,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提起了公诉 。 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 , 并处罚金1000元 。

  28岁的王某曾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 2019年3月 , 因赌博输钱 , 生活拮据的王某想起了“重操旧业” 。 当月12日 , 王某驾车来到成都一小区门口 , 见小区大门未关 , 便进入小区寻找盗窃对象 。

  经观察 , 王某发现被害人游某家窗户的防护栏未关 , 在确认其家中没人后 , 王某用早已准备好的盗窃工具撬坏防护栏 , 进入游某家中翻找财 , 却刚好遇到游某买菜归来 。 正在实施盗窃行为的王某听到动静后 , 怕事情败露 , 便躲进了卫生间 。 然而 , 杂乱的房间和被撬坏的窗户还是暴露了家中遭贼的事实 , 王某被游某逮了个正着 。 财物没有偷到 , 王某主动扔下600元钱才得以逃跑 。 随后 , 游某报警 , 王某被警方抓捕归案 。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 , 犯罪嫌疑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入户盗窃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 , 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王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刑罚执行完毕以后 , 在五年以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 系累犯 ,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 。 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 构成坦白 ,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 , 遂以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 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 , 并处罚金1000元 。

  本案中 , 王某在出狱后不吸取教训 , 好逸恶劳 , 再次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 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 检察官提醒大家:出门关好门窗 , 做好防盗措施 , 面对犯罪分子时 , 要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 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 不要独自与犯罪分子搏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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