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责中国“操纵汇率”荒谬 人民币走低是正常市场反应( 三 )

  单边主义指责无法服众

  南开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系副教授刘程对本报记者表示 , 美国《1988年汇率和国际经济政策协调法》并未对“汇率操纵国”设定具体标准 。 美国目前使用的《2015年贸易便捷与贸易促进法》规定 , 认定“汇率操纵国”要满足三个评判标准:一是特定经济体对美国贸易盈余超过一年200亿美元;二是该经济体经常项目盈余占GDP比重至少3%;三是该经济体持续单边干预汇率 , 通过汇率干预买入的外汇超过GDP的2% 。

  “数据上看 , 中国仅符合其标准中的第一条 , 不应被列为‘汇率操纵国’ 。 事实上 , 目前全球尚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符合美国法律规定的‘汇率操纵国’全部标准 。 美国有关部门对本国法律设定的‘标准’置之不顾 , 凸显其‘法治精神’的虚伪性 , 与其在国际治理领域的单边主义与霸淩作风相吻合 , 显然难以获得国际主流社会的认可 。 ”刘程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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