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上见钱眼开盗窃他人财物 一旅客被拘留15日

  中新网广州8月14日电 (郭军 赵雅婷 李颖)8月14日下午 , 深圳铁路公安处广州东站派出所查处一名在Z13次列车上盗窃他人财物的违法嫌疑人 , 并给予其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

  据铁路警方通报 , 14日13时左右 , 深圳铁路公安处广州东站派出所接到从沈阳北开往广州东的Z13次列车上乘警的电话称:其在车上抓获了一名涉嫌盗窃他人1900元人民币和一套充电宝的男性旅客 , 广州东站派出所立即派警力上站台 , 将违法嫌疑人康某从列车上接下来 。

  经查 , 今年60岁的康某是黑龙江省海伦市人 , 13日早6时38分 , 他和朋友一起从沈阳北上车 , 准备到广州找亲戚 。 由于车程较久 , 14日早上睡醒后 , 康某因为太无聊就叫上朋友来到餐车点了早午餐 , 还叫了几瓶啤酒 , 和朋友一起吃饭聊天 。 中午12时左右 , 康某坐累了就来到15、16号车厢的连接处活动身体 。 这时他看到地上放了一个无主的手提包时 , 一时好奇 , 就打开了手提包 , 当他看到包里有一个烟盒、一个充电宝和一条充电线时 , 康某想起刚刚朋友说自己手机没电了 , 于是顺手就把烟盒、一套充电宝放到了自己的口袋里 。

  拿了东西的康某来到洗手间 , 想要看看烟盒里是什么烟 , 但他打开烟盒却发现 , 烟盒里装有19张100元的人民币 , 贪念一起 , 把烟盒扔进洗手间的垃圾桶内 , 将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 拿着偷来的充电宝就走回了餐车 。 不久 , 手提包的主人发现自己的东西被盗了 , 正要找乘警报案时 , 发现了“光明正大”使用偷来的充电宝的康某的朋友 。 刚开始 , 康某拒不承认自己拿了装了钱的烟盒 , 狡辩说自己因为朋友手机没电了 , 正好看到拉链打开的手提包内有一个充电宝 , 就“借”来用一用 , 用完就还 。 但当他看到民警在洗手间的垃圾桶内找到的烟盒 , 觉得隐瞒不下去了 , 承认自己一时贪心 , 偷了钱 。

  原来 , 心大的事主中途站上车后 , 站在车厢连接处 , 到了中午 , 事主想去餐车吃饭 , 由于餐车位置都坐满了 , 他为了方便 , 将手提包留在车厢连接处 , 自己站着吃完了饭回来 , 想要充电时 , 发现自己包里的充电宝不见了 , 一检查 , 发现藏有1900元现金的烟盒也不见了 , 于是马上来到餐车想找乘警报案 , 谁知道 , 一眼就看到拿着自己充电宝的康某两人 , 于是马上告诉了民警 。 为了对康某的盗窃行为进行处罚 , 广州东站派出所给予其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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