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告民?!乡政府告了学生家长是咋回事

  8月12日,龙胜各族自治县首例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在该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 江底乡人民政府将该乡李江村一户学生家长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学生家长立即送子女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 这是龙胜首例因孩子辍学,父母成被告的“官告民”案件 。 开庭当日,各乡镇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县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学校领导和部分学生家长70余人到场旁听 。

  2018年11月28日,年仅14岁的戴某某离开学校至今未回校上课 。 戴某某辍学的问题,江底乡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到被告的家中做劝返工作,希望戴某某能重返学校上课,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 然而,经乡政府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反复做工作后,该学生仍然没有返校就读 。 于是江底乡人民政府向龙胜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

  原告江底乡人民政府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现年15岁的被告女儿戴某某属适龄少年,应依法在校接受义务教育,但经原告方多次对被告进行敦促、动员、批评、教育,被告方至今未将其女儿送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尽到监护人的义务 。

  庭审现场,针对孩子辍学到底是谁的责任问题,原告代理人进行了举证,被告对原告的举证也没提出异议 。 庭审过程中,法官以案释法,使旁听群众和家长认识到了“不送孩子上学是违法的”,今后要主动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督促和引导孩子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尽力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

  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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