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排查却上报"无黑臭水体" 涉事官员被处分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未组织排查却上报“无黑臭水体” 西安雁塔区涉事科长被处分)

  8月13日 , 华商报采访人员从西安市纪委监委获悉 , 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 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改进作风 , 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

  1.雁塔区原农林水务局水利科科长田亚军工作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问题 。 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 , 全市组织3次黑臭水体排查 , 田亚军在第一次排查中 , 因疏忽未组织排查且未上报排查结果;第二次排查中弄虚作假 , 在未组织排查的情况下即上报“经排查 , 我区无黑臭水体”;第三次排查中敷衍了事 , 对下级单位报送的“无黑臭水体”的排查结果未认真审核即上报 , 致使皂河科技西路至昆明路段的黑臭水体漏报 , 造成不良影响 。 2019年1月 , 田亚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2.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张利国落实工作搞变通问题 。 2017年10月 , 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徐某等5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资料后 , 张利国未按规定逐一审核 , 仅抽查了个别人的资料 , 致使申办人徐某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了资格终审 。 2018年9月 , 张利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 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

  3.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钓台街办财政所所长胡宏涛漠视群众利益问题 。 2018年2月9日 , 钓台街办财政所未按时拨付1月份环卫工人工资 , 钓台街办环卫环保所数次询问胡宏涛情况 。 在发放工资的账户仍有余额 , 可用于发放的情况下 , 胡宏涛以沣西新城财政局还未拨付该项资金为由拒绝发放 。 直至3月12日 , 才向沣西新城财政局申请了该项资金 , 于3月28日发放了1月份环卫工人工资 , 发放时间延迟近两个月 。 胡宏涛作为财政所所长 , 漠视群众利益 , 对涉及环卫工人切身利益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 , 2018年5月 , 胡宏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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