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口供”也得判!山东65岁保洁老汉猥亵女童获刑二年

  陕西商洛:

  两人因强奸留守女童被批捕

  采访人员从陕西省商洛市检察院获悉 , 日前 , 商洛检察机关依法对喻某、桂某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 目前 ,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经查 , 两起案件的被害人系同一名女童 。 被害女童今年10岁 , 为身居偏僻山区的留守儿童 , 其父母离异 , 父亲常年在外打工 , 平时由奶奶照管 。 犯罪嫌疑人桂某、喻某均年逾50 , 与被害人系同村邻居 , 他们利用较为熟悉被害人家庭生活情况 , 作为监护人的老人年老体衰、照看不周和被害人年幼及对性侵犯无知的便利条件 , 采取金钱物质引诱和威吓胁迫手段 , 分别于2016年和今年3月 , 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行为 。 喻某在实施强奸行为后 , 给了被害女童35元钱 。 被害女童在学校门口一家小卖部买东西时引起同学怀疑 , 后被外出打工回家的父亲得知后案发 。

  7月2日 , 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 , 承办检察官认真审阅卷宗材料 , 对在案证据逐一进行梳理分析判断 , 进一步核实证据 , 并于7月4日赴看守所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进行提审 , 围绕案件过程和关键环节仔细讯问 , 对案发起因、经过等证据材料进行逐一核实 , 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 。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 , 喻某、桂某涉嫌强奸罪的犯罪事实成立 , 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 。 7月4日 , 检察机关对二人以涉嫌强奸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

  在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 , 检察机关还采取一系列措施 , 加大对被害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救助 。 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向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 , 详细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 , 联系司法行政机关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在了解到被害人家庭困难后 , 办案检察官积极实施资助 , 并对被害人的父亲进行了亲子教育 , 告知其在外出打工的同时 , 要及时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 , 加强对未成年女童的监管爱护 。

  潍坊潍城:

  保洁老汉猥亵女童“零口供”获刑二年

  六旬老汉趁四周无人 , 竟然猥亵女童 , 到案后虽然拒不承认犯罪事实 , 仍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 经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 近日 , “零口供”的被告人孙某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

  7岁的小韩是潍坊市潍城区某小学一年级学生 。 2018年12月的一天 , 小韩在自家楼下玩完回到家里 , 跟妈妈说:“以后我再也不要自己下去玩了!”小韩重复了好几遍 , 妈妈当时并没有放在心上 。 次日上午 , 小韩很小声地告诉妈妈说昨天下去玩的时候:“有个扫地的爷爷问我冷不冷 , 还把手从我肚子一边伸进去摸我……”小韩说出被一位穿着物业保洁员制服的扫地老汉猥亵的事情 。 接下来的几天里 , 小韩只有搂着妈妈的胳膊才能入睡 , 夜里还会惊醒 。

  小韩妈妈随即到公安机关报案 。 在12张无规则的照片中 , 小韩一下子就指认出了犯罪嫌疑人孙某 , 而此前二人从无交集 。

  经查 , 65岁的孙某是山东济宁人 , 自幼务农 , 妻子和两个女儿都在济宁 , 儿子在潍坊生活 。 2018年9月到案发小区物业公司任保洁员 。

  案发次日 , 孙某向物业公司请假称要做心脏手术 , 要回老家治病且要辞职 。 然而 , 公安机关查明 , 案发后 , 孙某没有到潍坊或济宁的任何一家医院就诊 , 也没有任何就诊记录和诊断证明 。

  被采取强制措施后 , 孙某拒不承认猥亵小韩的事实 , 但他交代案发当日下午上班的时候 , 在小区内碰到一个小女孩 , 还问她冷不冷 , 并且摸了她的胳膊 。 但孙某儿子的证言则证实:“我父亲说他问了一个小女孩冷不冷 , 还摸了她的大腿 。 ”

  办案检察官认为 , 被害人陈述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年龄适应性 , 而孙某、孙某儿子、被害人母亲的证言等现有证据 , 紧密联系 , 具有客观性、关联性 , 相互印证 , 且没有其他证据与被害人陈述相矛盾 , 可以形成证据链条 , 即孙某和被害人在案发现场有过接触 , 被害人受到过性侵害 , 且能清晰描述过程和感受并辨认犯罪嫌疑人 , 遂以“零口供”提起公诉 。

  法院审理认为 , 本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 , 被告人猥亵儿童的犯罪事实对被害人造成了身心伤害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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