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目录内产品免收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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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采访人员魏玉坤)采访人员7日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 , 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 要求严格规范免收车辆通行费范围 , 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服务 。

  根据通知 , 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 , 免收车辆通行费 。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表示 , “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廊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 , 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

  通知明确 ,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 , 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使用ETC专用通道 , 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 。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后 , 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 。 建立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和鲜活农产品运输信用体系 , 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 , 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

  “取消省界收费站后 , 全国高速公路将统一实行分段计费、统一扣费 。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如果不提前预约 , 将会发生先扣款、待出口查验符合免费条件后再退费的情况 。 ”吴德金表示 , 由于退费需要一定程序和时间 , 将会影响用户体验 , 增加鲜活农产品运输业户的经营成本 , 所以提供了预约通行服务 。

  通知还要求 ,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 各地不得在路面环节增加针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和验证 , 影响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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