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生活垃圾,地下车库两辆车受损近6万找不到“真凶”怎么办
采访人员 | 文鑫 摄影采访人员 实习生张云峰
车子在小区车库车位上停得好好的 , 正上方也有采光井玻璃 , 可8月2日早上7点46分 , 一觉醒来 , 住在长沙市芙蓉区万象凯旋湾2栋的两名车主得知 , 一袋生活垃圾被人从楼上扔下 , 砸穿玻璃 , 与玻璃残渣一同击中他们的私家车 , 两辆车前挡风玻璃、天窗、车身油漆俱受损 , 财产损失近6万 。
直到今天 , 肇事者还没找到 , 车主表示不知找谁为修理费买单 。
现场
8月6日早上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来到万象凯旋湾小区 , 1栋和2栋之间 , 有十几名小朋友在空地上玩耍 , 住在此小区的业主吴女士提出质疑 , 每天这么多小孩在楼栋间跑来跑去 , 万一又有高空物品砸到他们怎么办?
2栋车库采光井就在该楼栋侧面的正下方 , 用支架固定的玻璃 , 有一格已经被物业用木板挡住 , 2栋一共26层 , 肇事者最高从26层上层的天台扔下 , 各层楼梯间窗户与采光井垂直 , 但不排除是从业主家窗户中抛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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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井下方正好有两个并排的车位 , 车位黄线内散布一地玻璃残渣 , 还有少数垃圾 , 一旁的垃圾桶里堆满了大块碎玻璃 。
两辆私家车的前挡风玻璃有明显的裂痕 , 车身也有不少划痕 , 其中一辆车天窗玻璃已经完全破碎 。
事发
罗先生是8月2日停在其中一个车位上的车主 , 当天早上8点多 , 他接到物业电话 , 被告知他的车被高空坠物砸损 , 他马上过去查看 。
罗先生描述 , 两辆车身挂着垃圾 , 仔细查看 , 前挡风玻璃、天窗和车身油漆都有损坏 , 他将自己白色宝马车开到4s店 , 评估损失2万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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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车主伍先生描述 , 当天早上比平常晚了10分钟出门 , 自己的红色奔驰车就是在这个时间段被砸 , 评估损失3万多 , “要是和平时一样的时间上车 , 可能被砸的就是我们了 。 ”伍先生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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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车主事发后只是将车清洗了一边 , 还没有维修 。
物业:找不到肇事者
自那天起 , 两名车主就一直想找到扔下生活垃圾的人 , 但到今天都没有找到 。
负责管理服务小区的长沙人健愿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 , 8月2日 , 物业就派人去2栋一户一户地排查 , 没有确定嫌疑人 , 当天物业也报警处理了 。
该工作人员还称 , 由于那两个停车位正处于摄像头拍摄的死角 , 没有事发时的监控画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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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找到那个人 , 把他赶出小区 。 ”伍先生说 , 他表示物业公司应该承担先的责任 , 毕竟他们每天都交了停车费 , 同时他还怀疑采光井玻璃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
律师说法:可起诉全栋业主
对此事 , 湖南光韵律师事务所唐文东律师解答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 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 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 , 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也就是先起诉有可能实施侵权行为的全楼栋的人 。
被起诉后被告自己举证 , 排除侵权行为进行免责 , 肇事者要赔偿相应损失 。
受害者可以报案后 , 拍照保留证据 , 去4是店修车 。
如果采光井玻璃存在质量问题 ,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要承担责任 , 受害者可取证 。
相关
采访人员查询发现 , 高空坠物发生事故 , 当事人起诉全楼的事件有很多 。
2016年10月 , 一名66岁的安徽芜湖男子骑电动车时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红砖砸中身亡 。 由于一直没有找到肇事者 , 受害人家属于是向芜湖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紧邻案发地的居民楼所有业主(除一楼外)及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共同担责给予赔偿 。 7月25日 , 镜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 在法庭上 , 家属提出了52万多元的赔偿请求 。
2016年3月7日中午11点40分左右 , 遂昌市下班回家的小学老师周某途经北街一弄堂时 , 弄堂一侧住宅楼的外墙水泥块脱落 , 导致周某头部受伤倒地不起 , 后虽经过路群众及时送医 , 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 遂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宣判:整栋楼里33户居民共同承担赔偿死者家属989877.90元,每户人均承担赔偿29996.30元 。
2014年9月 , 重庆渝中区康田国际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砸人事件 , 一名两岁多的小女孩被楼上扔下的酸奶瓶砸中 。 女孩颅骨出现骨裂等症状 , 医药费花了8万多元 。 后经重庆渝中区法院历时两年多取证对案件进行宣判 。 由于找不到肇事者 , 法庭判决 , 由整栋楼2至33层共448户不能排除实施加害行为可能性的居民承担赔偿责任 , 每户向原告赔偿3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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