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农抓贼倒赔300元 这滴眼泪不擦干 “吃瓜群众”心难平

  事件观

  这滴眼泪不擦干 “吃瓜群众”心难平

  “小偷来偷我钱 , 让我出300元 , 你说我亏不亏 , 我辛辛苦苦种地 , 我不容易 , 起早贪黑的 。 他来偷我的西瓜 , 我还得倒赔300元 , 这事儿我觉得太不合理 。 ”河南淇县一对农民夫妇在镜头前的哭诉 , 让人很难受 。 真的 , 让人们的良心很痛 , 不平则鸣 , 这不只是300元的事 , 这是公平正义被当众粗暴践踏之痛 。 培根说 , 一次坏判决胜过十次犯罪 。 这样的处罚 , 远胜过偷瓜贼之恶 , 就是犯罪 , 污染人心践踏正义之罪 。

  谁来帮他们擦去脸上的泪水 , 谁来帮他们抚平内心对法律和正义的失望?

  警方通报是这么写的:淇县北阳镇枣生村村民宋某(女)与其女儿耿某骑电动车路过庞某的西瓜地时 , 宋某下地摘了八九个西瓜 , 价值20余元 。 当她与女儿骑电动自行车离开时 , 庞某追赶中拉拽电动车把 , 致使三人同时摔倒 。 耿某双膝盖擦伤 , 电动车车把摔坏 。 民警处警后进行了询问 , 因西瓜价值小 , 情节显著轻微 , 对宋某及其女儿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 同时考虑到宋某及其女儿受伤 , 即进行了现场调解 , 庞某赔偿宋某伤情300元——这就是“瓜农抓贼倒赔三百” 。

  好一个“八九个西瓜价值20余元” , 好一个“因西瓜价值小 , 情节显著轻微” , 好一个“摘”字 , 本是纠错的通报 , 却带着浓浓的“洗地”辩解味道 。 “价值20余元”“西瓜价值小”就不是偷了?偷瓜还不让人追了?做贼心虚摔倒了还让人赔了?你说亏不亏 , 抹着眼泪的农妇对着镜头的哭诉 , 每一句都让人痛心 。 西瓜运到城里1公斤才1元左右 , 瓜农卖出去也就三四角 , 一个西瓜才卖两三块 , 300元得卖100多个西瓜 。 地里一共才多少个西瓜?辛苦种了一年 , 被人偷了八九个 , 还得倒赔100多个 , 亏的不只是血汗钱 , 更是一些人的良心 。

  摘不算偷 , 抓偷反赔钱 , 这样的处罚 , 让瓜农不仅失去了种瓜的信心 , 更失去了对正义的信心 。 瓜农也许不懂《治安管理处罚法》 , 不懂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 , 但有常识感 , 法律并不高深 , 更不会与人们的常识感为敌 , 而是源于人们内心深入朴素的正义感 , 与良知和良心相通 。 抓贼反倒赔300元 , 农民夫妇的哭诉 , 正是基于这种朴素的正义感 。

  他们老实巴交 , 守法规矩 , 起早贪黑 , 这辈子可能都不会跟“法律”这个抽象之物打什么交道 。 在他们眼里 , 骑着警车穿着警服的人 , 就代表着“政府” , 代表着法律和正义 , 所以遭遇冲突和不公时 , 他们会报警寻求公正的保护 。 他们没有违反过法律 , 他们相信“罪有应得”这样的朴素道理 , 不能偷盗 , 不能欺负人 , 但这样的判罚 , 砸碎了他们心中朴素的正义感 。

  于是 , 辛勤种瓜的他们哭了 。 他们愤愤不平 , 更加无力和无助 , 这样的判罚 , 让他们无所适从 , 祖辈传下来那套朴素的正义观 , 他们一直所信赖的“公家人会主持正义” , 被一纸处罚击得粉碎 。 以后这瓜还能不能种了 , 以后有人偷瓜还能不能追了?哀莫大于这种心累和绝望 。

  这也是一起300元的“小案”引发如此大舆论关注的关键所在 , 这样的处罚 , 让人们的良心痛了 。 这样的“小事”并不小 , 它在人们心中激起的波澜 , 跟江苏昆山反杀案、河北涞源反杀案 , 是一样的 。 几个西瓜 , 一条人命 , 一个处罚 , 一个判决 , 都事关正义 , 都要放到人心的天平上去接受评判和度量 。 法律是抽象的 , 它被束之高阁 , 并没有多少人去汗牛充栋的图书馆中查阅 。 一个健康的法治社会 , 并不需要人们去积极学法 , 不需要人们熟记法条 , 因为法律基于常识和人情 , 只要你守常识 , 按良心和朴素的正义观、自然法生活 , 就能做一个守法而良善的公民 , 良法与你心中那套朴素的正义观是同源同构的 。

  日常生活中 , 人们并不是走进图书馆去学法 , 而是通过一个个判决去习得法律 , 判决契合那套正义观 , 人们会拍手称快 , 强化对法律的信仰;判决悖离正义观 , 人们就会怒吼 , 拍案而起横眉怒怼 。

  为什么一个个反杀案、反赔案、反罚案那么牵动人心?“反”字冲击着人们的正义观 , 虽然只是几个西瓜 , 只是300元钱 , 但道理反了 , 法律反了 , 正义反了 , 它跟那些被骚扰反杀案、扶老人反赔案一样冲击了人们的朴素信仰 , 所以瓜农会哭 , 我们的良心也跟着痛了 。 这样的处罚等于说:你种瓜有错 , 别人偷瓜没错 , 你追人有错 , 别人做贼心虚受伤了你要赔钱 。 天理何在?今天不去为流泪的农妇讨个说法 , 不帮他们擦去泪水 , 明天流泪的、哭诉的、被恶判碾轧的 , 可能就是我们 。

  想起前段时间一个赢得网友支持的判决 , 南京有4人抓小偷致贼受伤 , 遭索赔14万元 , 法院“硬核”判决 , 当事人追贼是正当防卫 , 邻居帮着追是见义勇为 ,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是啊 , 这才符合人们朴素的正义观 , 前几天另一个类似判决中 , 主审法官那句“不能让一个人从自己的错误中受益” , 也是对法律和正义最好的阐释 。

  和稀泥式执法 , 欺负被偷西瓜的农民不懂法 , 任由这样反道德反法律的处罚生效 , 人心中的道德底线会下降一万尺 。 舆论压力下 , 公安部门纠错了 , 偷瓜者返还了300元 , 双方达成谅解 。 这样的所谓纠错 , 是继续和稀泥 , 是“和稀泥式纠错” , 出现这种罚单 , 影响恶劣 , 岂能一撤了之?谁罚的 , 谁开出这种罚单的?不给这样缺德、缺法的执法者一个教训 , 农民夫妇脸上的眼泪和心中的愤懑很难抹去 , “吃瓜群众”人心难平 。 事关全民的法律信仰 , 没有小事 。

  曹林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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