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女教师留绝笔信,别等事大了再下猛药

  近日 , 徐州丰县周楼小学老师李秀娟在自媒体上发布的绝笔信以及其维权经历 , 引起社会关注 。 绝笔信称 , 因女儿眼睛在同学打闹中被误伤一个月后失明 , 维权过程遭遇学校、当地派出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一系列不公对待 , 致其多次出现轻生念头 , “准备和丈夫离开这个世界” 。 5日下午 , 丰县警方通报 , 已在云龙湖边找到李秀娟夫妻 。 当地县委县政府表示 , 已成立联合调查组 , 对李秀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 , 并于5日晚间公布了调查结果 。

  调查结果显示 , 事情起因是一起意外事故 , 而赔偿协议迟迟不能达成 , 受害家庭走上了上访维权的路 , 可是上访也只是表达诉求的一条渠道 , 问题实质仍然没变 , 一看无效 , 越级上访 。 于是 , 一个几近于死结的恶性循环开始了 。

  现在看来 , 有很多明明可以处理得更好的细节和环节 , 却没能处理好 。 比如最核心的赔偿问题 。 目前尚不清楚赔偿协议达不成到底卡在哪里 。 教育局称是因为提出了过高的赔偿 , 学校多次协调无果 , 建议对方走司法途径又被拒绝 , 而家长则认为是对方给的赔偿太低 。 索要赔偿是受害者的权利 , 事故发生在学校 , 学校当然也有一份责任 , 哪怕肇事方不愿意配合 , 并不影响学校承担自己的那一份责任 。 照理 , 协调无果以后 , 就应该走司法途径 , 可据教育局回应 , 这条建议被家长拒绝了 。

  还有当地教育部门以及后来参与进来的公安部门的做法 。 如果 , 学生受到伤害时 , 老师的作为更积极一点 , 是不是就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据李秀娟说 , 孩子的眼睛是在受伤后一个月才开始出现问题的 。 如果老师当时就送医院去检查 , 就不至于出现如今各说各话的错位 。 如果当地政府 , 警方和教育主管部门在处理问题时 , 再专业一点 , 透明一点 , 执法记录仪在关键的时候保持有电 , 全程有记录 , 那现在不就都说得清了吗?

  当然 , 事后推演呈现的逻辑未必适用于现实 , 现实总是受各种因素干扰 , 呈现出非理性的一面 。 在事件的发展过程中 , 还有可能因为沟通、处理方式等原因 , 形成新的矛盾点 。 这就像滚雪球 , 原始的矛盾也许只有一点 , 可是因为处理不当 , 各种新的矛盾滋生附着 , 雪球越滚越大 。 有一天 , 突然发现 , 这个雪球已经不是可以随便处理了 , 甚至已经大到无解了 。

  从事件看 , 明显可以看出 , 随着事件升级 , 越来越多人越来越多的部门加入调解和处理过程中 , 旧的矛盾没解决新矛盾又产生了 。 治大国如烹小鲜 , 说的并不是轻松就能端上一盘小炒 , 而是需要小心翼翼处理锅里这条小鲜 。 火候、油、盐乃至翻面的时机 , 都是一门艺术 , 决不能想当然鲁莽从事 。 稍不留意 , 就会炒糊 。 如今 , 基层情况复杂 , 更不能简单粗暴处理问题 。

  当地公布了调查结果 , 这有助于我们发现风波形成的轨迹 , 进而有助于我们反思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 寻找解决之道 。 可以肯定的是 , 唯有法律才能解决问题 , 要不然就会按下葫芦浮起瓢;在维权问题上 , 得依法行政 , 强制公权力的介入要谨慎;行政管理部门得站得直坐得正 , 要不然 , 不仅不能有所助益 , 反而会成为拦路虎 , 成为新矛盾的一部分 。

  大家都得明白 , 一旦缺少了法律这根准绳 , 就会陷入扯皮之中 。 这一点 , 受害者家庭和当地政府都得想明白了 。

  本报评论员

  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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