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乡一男子冒充女子与同事“网恋”骗取68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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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8月5日讯(全媒体采访人员 朱炎皇 通讯员 邹晴 实习生 陈凤)廖某和曹某在宁乡某公司的同一车间工作 , 两人都不是本地人 , 经常相互照应 , 关系较好 。 2019年4月 , 廖某打着给曹某介绍对象的幌子 , 骗取了曹某6800余元 。 8月5日 , 宁乡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廖某涉嫌诈骗一案 。 被告人廖某犯诈骗罪 , 被判处拘役4个月 , 并处罚金2000元 。

  经法院审理查明 , 2019年4月25日 , 被告人廖某在与同事曹某交往中 , 称要给曹某介绍女朋友 。 随后 , 廖某用自己另一部手机注册微信 , 并通过网络下载美女照片作为头像 , 捏造了“刘小梅”的身份 , 然后通过自己日常使用的微信号“天上的小星星”将“为什么都好”推介给了曹某 , 谎称这是介绍给曹某的女朋友“刘小梅”的微信号 。

  被害人曹某添加“为什么都好”为好友后 , 不久便在微信上确定了恋爱关系 。 交往期间 , 廖某捏造“刘小梅”母亲身体不好生病住院、奶奶去世、弟弟读书缺生活费等理由 , 诱骗曹某通过微信向“为什么都好”转账 。 廖某还操作自己的两部手机 , 通过捏造“天上的小星星”与“为什么都好”的聊天记录 , 让曹某对“刘小梅”深信不疑 。

  为了维持恋爱关系 , 曹某通过微信转账及红包的形式向“为什么都好”共转账了6808元 。 廖某将这些钱用于自己日常开销及购买彩票等 。 5月14日 , 廖某的女朋友发现廖某与“为什么都好”聊天频繁 , 心生疑虑 , 便通过微信向曹某了解情况 。 在与廖某女朋友的沟通中 , 曹某发现了蹊跷 , 于是将“刘小梅”微信上的手机号码输入通讯录中 , 发现备注信息就是廖某的 。 曹某随即将被骗一事告知了公司安保部门 。 5月16日 , 廖某被扭送到案 。 5月17日 , 廖某家属赔偿被害人曹某6808元 , 并取得了曹某的谅解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诈骗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 被告人廖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 且自愿认罪认罚 , 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 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 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 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 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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