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红谷滩杀人案一审 被告人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中新网8月5日电 据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 , 8月5日上午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万某弟故意杀人一案 。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 被告人万某弟及其辩护人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

  据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万某弟产生杀人想法后 , 于2019年5月24日购买尖刀等 , 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附近寻找作案目标 。 期间 , 万某弟见被害人沈某某及同伴共三人 , 遂尾随在三人身后伺机作案 。 当行至和昌集团施工工地西门口时 , 万某弟持尖刀往沈某某颈脖处连刺数刀 , 之后逃离现场 。 沈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 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 , 被害人沈某某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伤全身多处致大出血死亡 。 经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鉴定 , 被告人万某弟患有双相情感障碍 , 案发时处于缓解状态 , 辨认和控制能力完整 , 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庭审中 , 检察院出示了相关证据 , 被告人万某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 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该案鉴定人员依法出庭作证 , 就鉴定的过程、结论等问题作了解释说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 , 并发表了庭审意见;万某弟进行了最后陈述 。 最后 , 法庭宣布休庭 。 该案将择期宣判 。

  被告人、被害人家属、媒体采访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50余人旁听了庭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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