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等五部门实施“护薪”行动 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8月1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 全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法院、工会、企业代表组织要采取统一行动 , 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调解结案难、调查取证难、裁审衔接难等问题 , 完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的多元处理机制 , 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

  《通知》提出 , 要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预防、协商和调解 , 引导用人单位与农民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 , 加强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 , 妥善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 。 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质效 , 集中限时办结超审限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案件;落实简易处理规定 , 将仲裁审限缩短至三十日内;依法发挥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等制度效能 , 提高争议案件仲裁终结率;对重大案件实行仲裁机构负责人挂牌督办制度;加强仲裁与诉讼衔接 , 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 , 建立裁审证据衔接制度 。 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审判、执行和保全 , 完善案件审理机制 , 畅通立案绿色通道 , 主动依职权调查 , 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机制功能;加大案件执行力度 , 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作为重点民生案件纳入速执程序 , 及时给予执行救助等;落实案件保全规定 , 对农民工追索工资案件申请财产保全的 , 一般不应要求担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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