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车被查,一时激动抠出眼球示威,交警吓一跳

  如果你正在和一个人进行对话 ,

  对方突然挖出一个眼珠 ,

  是不是很恐怖?

  7 月 25 日早上 , 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路与芝罘屯路路口就上演了这一幕 。

  8 月 1 日 , 采访人员从烟台交警二大队获悉 , 7 月 25 日早上 7 时 30 分许 , 二大队民警在该路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 , 查获一辆白色依维柯汽车 。

  据民警介绍 , 民警拦下这辆白色依维柯并依法进行检查 , 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 驾驶员是一名 40 多岁中年男子 , 这名男子在车内翻找一会 , 只拿出一本行驶证 , 称驾驶证、身份证都没有携带 , 民警通过驾驶员提供的身份证号码当场对驾驶员的身份进行核实 , 查询后发现该男子并没有取得驾驶证 , 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

  随后民警就要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

  这时该男子不停地向民警求情 ,

  并称自己是在搬家 ,

  临时开了一次车 , 车上全是生活用品 。

  在 " 求情 " 未果后 , 又耍起了横

  用激烈的言语刺激民警 ,

  民警首先对其进行了警告 ,

  该男子情绪激动 , 并称 " 你杀了我吧 " ,

  摘下佩戴的眼镜后 ,

  突然又从眼睛里抠出一个眼球!

  递向民警 , 向民警示威

  这一个举动着实把民警吓了一跳 ,

  执勤民警迅速稳定情绪 ,

  这不是在自残吗 ?

  后来经过核实 ,

  该男子抠出的是一只假眼!

  假眼?

  但是这种突发情况

  确实使执勤民警感到很意外

  执勤民警对男子的过激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 并对该男子在现有视力情况下无证驾驶的危害性进行了讲解 , 该男子也认识到 自己的错误 , 愿意接受处罚 。

  由于该男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 眼睛本身还有残疾 , 根据《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该男子本就不符合申领机动车的身体条件 。

  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 驾驶员王某 ( 化名 ) 由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 10 日 , 罚款 1000 元 , 其驾驶的车辆将被依法暂扣 , 待处理完交通违法后 , 准许有驾驶资格的驾驶员将车辆提走 。

  齐鲁晚报 · 齐鲁壹点采访人员 范华栋 通讯员 昭文 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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