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撞死客车司机 客车车速过快也担责

  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祝隽采访人员陈咏)1日 , 扬州警方公布发生在上月的小轿车反道撞上客车事故的处理结果 , 客车因速度过快 , 负事故次要责任 。

  7月5日14时50分许 , 张某某(女 , 44岁 , 泰州市姜堰区人)驾驶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扬州境内时 , 偏至道路中心线左侧与相对方向由王某某(男 , 46岁 , 高邮市人)驾驶的大型卧铺客车发生交通事故 , 事故导致王某某死亡 , 张某某受伤 , 两车损坏 。

  经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 , 张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未按照交通信号实行右侧通行 , 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过错;王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 在驾驶过程中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 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和过错 。 张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 王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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