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质疑城管“点拆”自家阳台:应统一尺度

  市民质疑城管“点拆”自家阳台

  三次提起诉讼 , 法院判决:拆违没错 , 但应统一尺度

  武汉晚报讯(采访人员尹勤兵)为了拓展使用空间 , 武昌一小区内不少业主都封了阳台 。 一年多来 , 因为不满城管“点拆”自家 , 市民乔先生三次提起诉讼 。 7月31日 , 采访人员获悉 , 虽然法院最终认定拆违本身没错 , 但同时指出城管执法应该公平、统一尺度 。

  “封了7年的阳台 , 没想到城管说我违法 , 要我拆掉 。 ”家住武昌区“东湖壹号”小区3栋的乔先生称 , 2010年 , 他家乔迁新居 , 房子137平米 , 因阳台空高近6米 , 装修时他借鉴了小区很多其他业主的做法 , 除用铝合金玻璃封闭外 , 还用钢木材料隔成了两层 。

  采访人员在乔先生当年保存的售楼资料上看到了这样的宣传语句:“6米架空首创双层空中花园”“净高5.8米”“每户专享”“充分满足生活私密性”等 。

  采访人员现场观察到 , 因为被设计成“你中有我”的咬合方式 , 乔家的阳台 , 3米以上部分 , 其实是楼上住户家的阳台局部外墙 , 且墙体上建有一个约1平米大小、用磨砂玻璃封闭的飘窗 。

  正是这个卖点设计 , 引起了邻里间的举报大战 。 乔先生说 , 2017年上半年 , 楼上住户将原本封闭的飘窗打开 , 并加装防盗网 , 使得楼上住户和他家阳台二楼 , 空间上形成了连通 , 彼此隐私受到了影响 。 此后 , 楼上住户以其改建阳台妨碍了他家采光和安全为由 , 多次向城管部门举报 , 要求乔家拆除 。

  采访人员看到 , 多份由武昌区城管执法局签发的《违法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显示:2017年5月以来 , 城管部门多次以书面形式 , 指出乔家封阳台行为违法 , 责令他限期拆除 。 不过乔先生认为 , 小区和他家一样如此封闭阳台的 , 不在少数 , “如果要说我家违建 , 其他人都存在违建 , 为何要独独拆我家?”

  2017年11月 , 乔先生提起行政诉讼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 , 最后认定武昌区城管局执法行为无问题 , 驳回乔先生的诉讼请求 。 此后一年多 , 不论是上诉“二审”还是“再审” , 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都维持了原判 , 认为“武昌区城管局认定违法事实清楚 , 适用法律正确 , 查处程序合法”;“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作出的违法建设限期拆除决定并无不当” 。

  但是 , 采访人员还注意到 , 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行政判决书(2018)鄂71行终35号”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外 , 还特意在判决书中指出:当下城市居民因居住安全、防水、防尘、防噪音的需要封闭阳台的现象较为普遍 , 上诉人乔先生所在小区的部分业主也改建了阳台 , 虽然评价被诉行为的合法性不应受到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现象影响 , 但是武昌区城管局除对乔先生处罚外 , 尚未对其他业主的相同或类似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 如此 , 容易使社会公众产生对武昌区城管局选择性执法的质疑 。 武昌区城管局应当统一尺度 , 公平对待 , 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7月30日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东亭城管中队一名邱姓副队长透露 , “东湖壹号”小区内因户型设计奇特 , 导致类似邻里装修纠纷不少 。 “只要两家协商好 , 城管部门本不想搀和 。 ”他说 , 之所以要管乔先生家“封阳台” , 是因为两家互相投诉的结果 。 目前 , 判决书下来后 , 乔先生的邻居已多次要求城管执法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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