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家中抓贼致其死亡 死者家属附带民事诉讼被法院驳回

广西男子家中抓贼致其死亡一案 , 在今年7月17日检方撤诉之后又有了新进展 。 今天(7月31日) , 采访人员从桂林市象山区法院和当事人家属处获悉 , 昨日(7月30日) , 法院已驳回死者家属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 此前 , 另一方愿意提供6万元丧葬费 , 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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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法院7月30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 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起诉 。 受访者供图 涉事双方两次民事调解未达成共识 新京报此前报道 , 018年7月10日 , 桂林男子陈定(化名)在自家出租屋内发现了藏匿在厕所里的黄海(化名) 。 陈定认定对方是小偷 , 对其实施控制措施并报警 。 警方到达后发现 , 黄海已经死亡 。 事发后 , 陈定因涉嫌故意伤害罪 , 被警方刑事拘留 。 此后 , 检方两次作出不批捕决定 , 退回补充侦查 , 并最终于2019年2月28日 , 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陈定提起公诉 , 而非公安机关指控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 今年4月25日 , 陈定被取保候审 。 其辩护律师为其主张正当防卫 。 值得注意的是 , 死者黄海的家属 , 向陈定一方提出了81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 4月16日 , 双方家属进行第一次民事调解 。 黄海家属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1万余元 。 不过 , 李女士表示只能支付3万元的丧葬费 。 4月25日下午 , 双方进行第二次调解 。 黄海一方将赔偿总额降到20万元 , 李女士提出愿意支付6万元 , 双方仍未达成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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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 , 象山法院准许象山检察院撤诉决定 。 受访者供图 法院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求 7月17日 , 象山检方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 , 决定对被告人撤回起诉 , 法院经审查后准许 。 今日 , 新京报采访人员从象山法院获悉 , 该院已向当事双方的家属 , 做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裁定 , 驳回了此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起诉 。 随后 , 新京报采访人员从陈定的妻子李女士处 , 获得一份由象山法院出具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 文书显示 , 由于象山检察院撤回了对被告人陈定的起诉 ,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者家属)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已不属于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 最终 , 该院依照;最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 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起诉 。 李女士向新京报采访人员补充道 , 检方撤诉后 , 双方一直在等法院的附带民事裁定 , ;还不清楚对方是否会上诉 。

延伸阅读

广西男子在家中厕所"抓贼"致其死亡 检方撤回起诉 广西桂林;抓小偷致死案当事人陈小雄从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领到了准许撤诉的刑事裁定书 。 象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 , 决定对当事人陈小雄撤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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