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发声!这些乱问责、错问责、问错责乱象要叫停(15)

党员干部的直接违纪行为 , 工作上的小小过失 , 甚至不属于过失的行为 , 都被一股脑地装进问责的“筐”里 , 如此上纲上线 , 既暴露出问责主体政策水平不高 , 对问责事项心里没数 , 又不免让人感觉问责本身也有形式主义的嫌疑 。 如果问责不做区分 , 看似严抓严管 , 实则越俎代庖 , 管了多余的事、荒了自家的田 , 结果影响了问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 还容易寒了干部的心 。 问责既不能缺位 , 又不能越位 。 问责问的是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 既不能将一般干部纳入问责范围 , 也不能将其当作推动工作的行政手段 , 替代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 。 正所谓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 实践中应准确把握问责的科学内涵 , 防止泛化、扩大化 , 在精准问责上下功夫 。

画像4:责任界限被混淆 避重就轻晃虚枪

问责 , 体现的是全面从严 , 本应成为督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加压器” 。 但在实践中 , 一些混淆责任界限的问责 , 却成了一些领导干部减免责任的“缓冲带”“减压阀” 。 比如 , 有的以党组织责任代替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 华东某市在党建工作督导中 , 发现该市相关部门存在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 仅对党委(党组)进行了通报批评 , 无一名相关责任人受到问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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