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变卖老辈房产独吞房款之后去世 兄姐三人起诉弟媳获27万补偿款

  楚天都市报讯(采访人员余皓)男子张华(化名)瞒着三个哥哥姐姐 , 取得父亲遗留房产的产权 , 后变卖得到42万元房款 。 张华去世后 , 哥哥姐姐将张华之妻告上法庭 , 要求获得她书面承诺的所欠房款 。

  张爹爹在汉口有一套公房 , 他四个子女成家后各自从公房中搬出 。 张爹爹和老伴离世后 , 小儿子张华搬到公房居住 , 后来将公房买下并将产权登记到自己名下 。 2012年 , 张华卖掉该房拿到了房款 。

  此后 , 张华也去世了 。 2015年2月 , 张华的三个兄姐与张华之妻吴女士就该房款的分配问题达成一致 , 吴女士写下一张欠条 , 其中注明:张华将房屋变卖42万元 , 看病用了6万元 , 还余36万元 。 吴女士须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 , 向三人各支付9万元 , 共计27万元 。

  时间到期后 , 吴女士并没有支付这笔款项 。 2018年7月 , 三兄妹来到武汉市民之家 , 找到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明照 。 李律师作为三人的代理人起诉吴女士 , 请求判令她向三人支付27万元及利息 。

  开庭时吴女士反复强调 , 欠条是在她头脑不清楚的情况下签字的 , 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今年3月 , 江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 , 三原告依据欠条 , 要求被告吴女士履行分家析产中所承诺的款项属实 。 吴女士自称其在头脑不清楚的情况下签字 , 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实 , 且她并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撤销该欠条 。 吴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应当对其认可的事项承担民事责任 , 遂判决她向三原告支付欠款27万元和利息 。

  昨日 , 张华的哥哥告诉采访人员 , 判决生效后 , 他们三人每人拿到了9万元补偿款 。 考虑到家庭和睦因素 , 他们放弃了利息 , 一家人又和好如初 。

  承办律师李明照称 , 近年来随着房屋市场价格和租金价格走高 , 而公有住房取得和使用成本相对较低 , 受巨额经济利益驱使 , 近亲属之间就承租权变更、使用权补偿等纠纷呈上涨趋势 。 对于此类案件 , 当事人要有证据留存意识 , 虽是近亲属也要达成相应书面协议 , 或以录音、短信聊天记录等来证明达成了口头协议 , 这样打官司才会有胜诉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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