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硫酸、带斧头尾随女友要求复合 台一男子被判刑

  中新网7月29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 , 台湾一名男子黄某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 , 带着硫酸、菜刀、铁锤、斧头骑车找女友 , 冲撞女方汽车 , 并拿出硫酸朝她泼洒 。 黄某一、二审均依重伤未遂罪被判囚4年2个月 , 经台湾“最高法院”撤销、发回 , 更一审维持判囚4年2个月 。

  2017年11月12日 , 黄某尾随女友至桃园杨梅 , 冲撞女友的车后朝女方脸部、身体泼洒硫酸 , 造成女方脸部、右胸口、双上臂、双下肢灼伤 , 被害人逃到附近便利商店求救并报警 , 经紧急送医才幸免于难 。

  检方依杀人未遂罪起诉黄某 , 不过桃园地院、高院前审都认为黄某不构成杀人未遂罪 , 并更法条为重伤害未遂 。 不过台湾“最高法院”认为 , 有必要厘清被害人所受的伤害是否达到重大且难治程度 , 这与被告是否成立重伤既、未遂非常相关 , 因此发回更审 。

  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开庭时 , 黄某称当时双方是在沟通“复合” , 拉扯中硫酸不小心喷溅 , 并不是故意要杀人、让女友受伤 , 愿赔偿800万新台币换取轻判 , 以早日回归社会 。

  但被害人不接受“不小心”的说法 , 强调他当天不只带硫酸 , 还有其他凶器 。 黄某更一审仍维持判囚4年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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