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立法监管不让电子烟成“健康杀手”
从国家层面立法监管电子烟势在必行 , 不仅要从禁止使用电子烟的区域和场合加以规范和控制 , 还必须从源头严管严控 。
日前 , 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 。 发布会上 , 国家卫健委规划司司长毛群安指出 , 电子烟容易通过时尚的方式诱导青少年吸烟 , 此外电子烟的不安全性也会对青少年健康行为习惯造成影响 。 为此 , 国家卫健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子烟监管的研究 , 计划通过立法的方式对电子烟进行监管 。
如今 , 电子烟通常被人们捧为“戒烟神器” , 当作香烟的替代品来吸食 。 殊不知 , 电子烟同样有害健康和容易上瘾 , 还诱导青少年吸烟 。 国家卫健委计划通过立法的方式对电子烟进行监管 , 将电子烟“拉黑” , 将能有效维护公共健康安全 。 笔者认为 , 从国家层面立法监管电子烟势在必行 , 不仅要从禁止使用电子烟的区域和场合加以规范和控制 , 还必须从源头严管严控 。
其实 ,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 ,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 , 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 , 有害公共健康 。 目前 , 全世界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将电子烟纳入管控范围 。 然而 , 在我国电子烟一直被不良商家宣传为“戒烟神器” , 大肆推销电子烟 。 而戒烟者或青少年往往不知内情 , 普遍认为吸食电子烟对健康没有任何危害 , 便把电子烟当作香烟的替代品 , 肆无忌惮地在各种公共场合吸食电子烟 。 各大城市在公共场所控烟后 , 吸食电子烟的人特别是青少年越来越多 。 由于在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 管理人员的劝阻一般没有多大实际效果 。 因此 , 为了保障公共健康安全 , 立法管控电子烟很有必要 。
目前 , 广东深圳、浙江杭州等城市已意识到电子烟的不安全性和危害性 , 相继尝试修订地方法规 , 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 , 在公共场所禁止吸食电子烟 。 在这些城市大力尝试的基层上 , 国家卫健委从国家层面进行立法 , 制定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 , 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 , 能让控烟管理者或执法者有更高法律效力的依据来管控电子烟 , 这对在全国范围内管控电子烟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
同时 , 从电子烟生产源头严格监督和管理 , 是管控电子烟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 一方面 , 控制电子烟生产规模 , 防止电子烟泛滥成灾;另一方面 , 制定相关标准严格把控质量关 , 尽可能减少电子烟中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的含量 , 坚决杜绝劣质或有害化合物含量过高的电子烟流入市场 。
此外 , 在产品广告宣传上 , 严禁商家将电子烟宣传为“戒烟神器” , 还可以借鉴香烟标注警示语 , 在电子烟上标注“使用有害健康” , 让民众知晓吸食电子烟对健康的危害性 。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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