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换身份证旧的要收回吗?身份证换领、补领怎么弄?( 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章 换领、补领

第十五条 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三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 ,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

第十六条 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 , 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

第十七条 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 , 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

第十八条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 , 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 从报告之日起三个月仍未找到的 , 应当申报补领新证 。 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 , 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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