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生遇害案”被告人熊志城一审被判死刑,手段极其凶残( 二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被告人熊志城残忍杀害被害人 , 作案动机极其卑劣 , 手段极其凶残 , 后果极其严重 , 社会危害性极大 , 依法应予严惩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7月9日 , 因案情涉及强制猥亵 , 杭州中院对“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 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柳斌当日告诉澎湃新闻 , 被告人熊志城在庭审中没有表现出悔意 。

2018年11月13日 , 从英国留学回杭州不久的浙大2013级本科生谭余敏在灵隐景区附近出现后失联 。 15日夜 , 警方等救援力量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发现了她 , 经医务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 17日 , 杭州警方在桂林全州县抓获犯罪嫌疑人熊志城(男 , 24岁 , 广西人) 。 杭州市检察院随后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熊志城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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