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业务员伪造合同 致企业生产500多万元产品卖不出

  为了提升销售业绩 女业务员私刻公章伪造合同

  导致企业生产500多万元产品卖不出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采访人员钟华 实习生彭茸雯)为了让自己的业绩更好看 , 以保住饭碗并领取公司发给的差旅补助和招待费 , 柳州市某公司女业务员黄某竟私刻8家公司的公章 , 伪造采购合同17份 。 7月25日上午 , 黄某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 , 在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受审 。

  今年38岁的黄某 , 是一名单亲妈妈 。 由于丈夫早逝 , 她只能独自抚养年仅5岁的女儿 。 黄某曾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6年 , 2012年刑满释放 。 去年8月 , 黄某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 , 被柳州市柳东新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据公诉机关指控 , 黄某是柳州市一家电气器材生产企业的业务员 。 2017年3月至12月期间 , 黄某伪造广西区内8家公司的印章 , 利用这批假公章又伪造了这8家公司与她所在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共17份 , 从而虚报业绩获得所在企业给予的差旅补助、接待费等费用 。 去年8月7日 , 公安机关在厂里将黄某抓获 。 公诉机关认为 , 应当以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黄某的刑事责任 。

  庭审中 , 黄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 黄某在归案后向办案人员供述 , 她是从2015年开始到这家电气器材生产企业工作的 , 负责南宁、崇左等区域的销售工作 。 2017年3月份开始 , 她的销售业绩变得惨淡起来 , 按照厂里的规定 , 没有业绩就可能被转岗或者辞退 。 为了保住这份工作 , 黄某想到了伪造合同来“提高”自己的业绩 。

  黄某说 , 她曾跟几家公司有过接触 , 知道对方的需求 , 于是假借对方公司名义 , 让厂里的商务部起草销售合同 。 之后 , 她在南宁找小摊贩按照她提供的公司名称和样式 , 私刻对方公司公章 , 每刻一个公章只花30多元 。 黄某将刻好的公章盖在合同上 , 并模仿客户签名 , 随后将伪造的合同送回厂里 , 假装达成交易 。

  有了销售业绩 , 黄某就可以继续在销售业务员的岗位上工作 , 并可以从厂里领取差旅补助、接待费的费用 。 据她自己估算 , 2017年她一共从厂里领取了差旅补助和接待费6万多元 , 其中约有一半是她通过虚报业绩骗来的 。

  根据黄某所在企业厂长熊某的证言 , 黄某伪造采购合同 , 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 企业根据黄某签订的合同进行生产 , 共生产价值516.8万余元的产品却无法销售出去 , 仅生产成本就白白耗费259.2万余元 。

  庭审最后陈述环节 , 黄某说自己知错了 , 希望法庭能给她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 对她从轻判处 。 该案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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