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管理好您的电动车,别让它成为熊孩子的“玩具”!

请管理好您的电动车 , 别让它成为熊孩子的“玩具”!

近日“上映”了一部史诗级灾难片——小学生放假了 。 可以说整个社会都开始“恐慌了” 。 不过在放假之前 , 相信老师都会叮嘱孩子们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 注意交通安全 。 不少老师也会和家长联系希望家长们可以重视这个问题 。 可就是这样 , 依旧避免不了孩子在路上受伤 。

请管理好您的电动车,别让它成为熊孩子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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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个不注意 , 熊孩子骑上电动车载了两个同学出去玩

就在7月4日上午 , 嘉兴市海宁市的交警拦下了这样一辆电动车:白色的电动车 , 装着一个大大的挡风罩 , 把驾驶员挡的严严实实 , 但定睛一看 , 这辆电动车可不一般 。 驾驶员是一个孩子 。 当交警拦下这辆车时才发现后边居然还坐着两个孩子 。

未成年人不带头盔驾驶一辆超员的电动车 , 这多危险啊 。 随后警方带着孩子找到家长 , 责令其严加看管和重视孩子的安全教育 。

女孩骑电动车逆行闯红灯 , 结果发生事故 , 自己负全责

近日浙江金华市有一个15岁女孩 , 骑着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 , 而且属于逆行 , 当女孩骑着电动车到十字路口的时候 , 没有观察路况和红绿灯 , 准备直接通过 , 在过十字路口时为躲避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轿车发生剐蹭 。 随后女孩和电动车直接倒在了地上 , 女孩倒地时头先着地 。 最后交警判定小女孩负全责 。

少年闯机动车道撞到货车

7月12日 , 安阳市的王某(男 , 12岁)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沿镇平县建设大道自西向东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至与新城路交叉口处 , 与门某驾驶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发生碰撞 , 导致两车受损、王某受伤的事故 。 经查 , 王某未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且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 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 。

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我国道路交通法规中规定: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 可能很多家长、中小学生并不了解 。 之所以这么规定 , 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是达到一定年龄后 , 孩子在辨识能力、遵守规则的意识、处理复杂状况的能力等方面才足够适应道路通行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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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的普及给大家带来了方便的同时 , 也希望家长要注意 , 不要让电动车成为孩子们的“玩具” 。 因为您的一时疏忽大意可能会让孩子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 注意交通安全并不是一句空话 。

道路千万条 , 安全第一条 。 望大家将安全记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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