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爱心妈妈”李艳霞案一审宣判 获刑20年

  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北“爱心妈妈”李艳霞案7月24日上午在河北武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 此前 , 公诉机关指控 , 为达到非法目的 , 以被告人李艳霞、许琪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纠集其他被告人 , 采取威胁、欺诈等手段 , 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敲诈勒索、诈骗、职务侵占等一系列犯罪行为 , 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秩序 ,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 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武安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李艳霞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有期徒刑20年 , 剥夺政治权利5年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267万元;被告人许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 剥夺政治权利3年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120万 。 该案其他嫌疑人也一并宣判 。 (央视采访人员 谢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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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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