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爱心妈妈"涉恶案一审宣判 李艳霞获刑二十年
采访人员从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获悉 , 24日上午 , 武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河北“爱心妈妈”李艳霞等人涉恶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 16名被告人受到法律制裁 , 其中“爱心妈妈”李艳霞获刑二十年 。
据悉 , 李艳霞又名李利娟 , 她多年来陆续收养孤残儿童 , 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 , 被称为河北“爱心妈妈” 。 2018年5月5日 , 武安市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对李艳霞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
经审理查明 , 2011年以来 , 被告人李艳霞伪造并使用其他公司印章 , 非法保留了武安市白家庄村北铁矿的探矿权;被告人李艳霞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国家城镇低保补助资金人民币568493.2元;被告人李艳霞伙同许琪等人采取虚假入股、报假案、信访控告、滋扰堵路、威胁恐吓等手段 , 向被害人勒索人民币784000元;被告人李艳霞纠集许琪等人利用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的未成年人及残疾儿童多次聚众阻拦工程施工 , 给施工企业造成严重损失 。 被告人许琪还实施了故意伤害犯罪 。
武安市人民法院认为 , 被告人李艳霞无视国家法律 , 为攫取经济利益 , 凭借开办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形成的影响力 , 单独或伙同被告人许琪等人先后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 , 且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予严惩 。 被告人李艳霞纠集被告人许琪等人 , 利用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的未成年人及残疾儿童多次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 , 为非作恶 , 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 系恶势力犯罪 。
对被告人李艳霞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4项罪名数罪并罚 , 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六十七万元;对被告人许琪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3项罪名数罪并罚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对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以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到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 , 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 (采访人员齐雷杰 李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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